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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 2022-09-03
  • 科目 历史
  • 题型 综合题
  • 难度 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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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现已成为当今中国政治实践的主流。阅读材料,回答问题(注:回答问题时必须概括答案,不得摘抄材料原文):
材料一 宰相之职,佐天子总百官、治万事,其任重矣。然自汉以来,位号不同,而唐世宰相,名尤不正。初,唐因隋制,以三省之长中书令、侍中、尚书令共议国政,此宰相职也。其后,以太宗尝为尚书令,臣下避不敢居其职,由是仆射为尚书省长官,与侍中、中书令号为宰相,其品位既崇,不欲轻以授人,故常以他官居宰相职,而假以他名。自太宗时,杜淹以吏部尚书参议朝政,魏徵以秘书监参预朝政,其后或曰“参议得失”、“参知政事”之类,其名非一,皆宰相职也。——摘自《新唐书·百官志一》
材料二  第一条 联邦领土由下列各邦组成:普鲁士与洛恩堡、……汉堡。
第二条 帝国依据本宪法规定在联邦领土内行使立法权,帝国法律应高于各邦法律……
第五条 帝国立法权由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行使之。帝国法律应取得两个议会必要的和充分的多数的同意。
第十一条 联邦的主席职位属于普鲁士国王,普鲁士国王享有德意志皇帝的尊称。皇帝在国际关系上为帝国的代表,……以帝国名义宣战,必须取得联邦议会的同意,除非联邦的领土或其海岸已遭受攻击……
第十五条 联邦议会的主席职务及其事务的领导权属于由皇帝任命的帝国宰相……
第六十三条 帝国的全部军事力量组成为统一的军队,在平时和战时收皇帝指挥……
第六十八条 如遇联邦领土内有威胁社会安全的情况,皇帝可宣布国内任何地方处于戒严状态。
——摘自百度百科《德意志帝国宪法》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分析“唐世宰相,名尤不正”的理由。并指出到明清时期行使宰相职责的相关部门的变化
(2)根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德意志帝国宪法》与1787年《美国联邦宪法》的相同之处,并概括分析后人评价这部宪法是“民主立宪是虚,君主专制是实”的原因。就材料二的内容而言,概括指出该宪法对德国历史所产生的意义
(3)根据以上两则材料,概括指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途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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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现已成为当今中国政治实践的主流。阅读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