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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 2022-09-03
  • 科目 语文
  • 题型 文言文阅读
  • 难度 较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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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 仲 永》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根据文意,写出下列加点字词的意思。
(1)其诗以养父母、族为意(     )(2)不能前时之闻(       )
(3)泯然众人矣(      )      (4)于材人远矣(      )
下列句中加点词用法和意义相同的一组是 (     )。
A、并自其名 愿市鞍马          B、则受于人者不至也 此之谓乎? 
材人远矣 则受人者不至也   D、不能称前时  仲永通悟
将下面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
⑴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⑵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方仲永这一故事的结局是什么?读完本文,你悟出什么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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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仲永》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