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江泽民同志在2001年2月22日召开的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明确指出:“我们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对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与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二者范畴不同,但其地位和功能都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应始终注意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
材料二:2001年3月,北京新世纪的第一次“两会”,一个新的话题引人注目: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
“以德治国”,是江泽民同志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提出的,是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完善治国方略的一个创新,这一思想犹如春风化雨,开启了“两会”代表、委员的思路,他们就此发表了很多发人深思的见解。
谈起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步伐,代表、委员们耳熟能详:改革开放20多年来,“依法治国”的理念深入人心,我们制定法律、修订法律成绩突出,普法教育效果显著,本届人大常委会提出,任期内要初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必将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然而,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事业,法制环境仍需进一步改善,特别是议论起近年来由于道德失范引起的恶性事件和违法犯罪现象,代表、委员们无不心生忧患,充满紧迫感。
材料三:完善成熟的市场经济与坑蒙拐骗、假冒伪劣是水火不相容的,它要求企业必须讲信用、重信誉,注重企业文化建设和企业精神的塑造,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这除了需要法律的规范约束,还需要伦理道德的引导提升。从新世纪开始,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阶段。“小康社会”不单纯指物质生活的富足,也包括思想道德和精神文明生活的不断进步。只有把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才能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建设全面发展的小康社会。
结合上述材料回答:
(1)结合材料一、二、三,说明在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性。
(2)阅读材料二,如何理解“以德治国”思想是“完善治国方略的一个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