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初,有人分析当时的政治形势认为: “今日海内,有如下党派:曰变法党,专与阻变法者为仇;保皇党者,爱其能变法之君,舍君而外,皆其仇敌也;革命党者,恶其不能变法之政府也,欲破坏之,别立政府也;惟逐满党专与满人为仇”。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清朝学者万斯大说:“古之时,诸侯之嫡长子为世子,嗣为诸侯;其余支庶之后,族类繁多,惧其散而无统也,因制为大宗小宗之法。”材料主要说明了
近代史学家王国维在《殷周制度论》中说:“欲观周之所以定天下,必自其制度始矣。周人制度之大异于商者,一曰‘立子立嫡’之制,由是而生宗法及丧服之制,并由是而有封建子弟之制、君天子臣诸侯之制;二曰庙数之制;三曰同姓不婚之制。此数者,皆周之所以纲纪天下。”其中“封建子弟之制、君天子臣诸侯之制”是
族谱是分封制、宗法制影响后世的表现之一。族谱除记载全族的户口、婚配和血缘关系外,还记载家族的规约训诫、修谱凡例义则、各类合同契约文书等;一些较详的族谱,还记载有家族历代的重大事件、与外界的纠纷、可嘉奖的人物、科举出仕以及义行节烈等。由此可见,修族谱的动机是
为避免出现“废嫡而更立诸弟子,弟子或争相代立”的混乱情形,周朝开始确立
西周时期规定用鼎制度为“天子九鼎,诸侯七鼎,大夫五鼎”。这反映了当时社会结构的突出特点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