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初,有人分析当时的政治形势认为: “今日海内,有如下党派:曰变法党,专与阻变法者为仇;保皇党者,爱其能变法之君,舍君而外,皆其仇敌也;革命党者,恶其不能变法之政府也,欲破坏之,别立政府也;惟逐满党专与满人为仇”。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尼尔·弗格森在其著作《文明》中指出:“新教不仅让西方人学会了工作,也学会了节俭与识字。……新教带来的人们文化水平的提高……是至关重要的。”下列宗教改革的各项主张中,最有利于“人们文化水平的提高”的是
《罗马法大全》中,对罗马法进行了分类: ①ius civile——它表现了一个特定共同体的利益;②ius gentium——人们为了便于互相往来而制定的法律;③ius naturale——它相当于“永远的善与公正的事物”。对这段材料的解读符合史实的是
美国学者费正清在评论中国改革开放新时期的文学时说:“共产主义统治下的文学从强加给它的不可忍受的重压下生存下来了。它反映了新社会缔造者的许多梦想,如今,在它走向现代主义世界的缓慢进程中,将会开始关注现实的更大部分。”对于这段论述,理解不正确的是
1930年,台湾高山族同胞几百人在雾社起义,反抗日本殖民统治。他们使用简陋的原始武器坚持了一个多月的斗争。雾社起义
《南京条约》第五条规定:“凡大英商民在粤贸易,向例全归额设行商,亦称公行者承办,今大皇帝准以嗣后不必仍照向例,乃凡有英商等赴各该口贸易者,勿论与何商交易,均听其便……”这一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