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政是学术界的热门术语,中国学术界对它的推崇和研究可谓炙手可热,其势头直追百年前的宪政风潮。阅读材料,回答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世界之政有两种:一曰有宪法之政(亦名立宪之政),二曰无宪法之政(亦名专制之政)。采一定之政治以治国民谓之政体。世界之政体有三种:一曰君主专制政体,二曰君主立宪政体,三曰民主立宪政体。今日全地球号称强国者十数,除俄罗斯为君主专制政体,美利坚、法兰西为民主立宪政体外,自余各国则皆君主立宪政体也。君主立宪者,政体之最良也……立宪政体,亦名为有限权之政体;专制政体,亦名为无限权之政体。有限权云者,君有君之权,权有限;官有官之权,权有限;民有民之权,权有限。故各国宪法,皆首言君主统治之大权及皇位继袭之典例,明君之权限也;次言政府及地方政治之职分,明官之权限也;次言议会职分及人民自由之事件,明民之权限也……不知君权有限云者,非臣民限之,而宪法限之也……是故欲君权之有限也,不可不用民权;欲官权之有限也,更不可不用民权。宪法与民权,二者不可相离,此实不易之理,而万国所经验而得之也。
——摘自梁启超《立宪法议》
材料二 清政府最终决定“预备立宪”是资产阶级立宪派长期斗争的结果……以慈禧为首的最高统治者为了维护统治集团的最高利益,为了消弭革命,为了笼络立宪派士人和实力派官员,宣布预备立宪……1908年8月,清政府颁布了具有君主立宪国家宪法性质的文献——《钦定宪法大纲》,包括附件在内总共有40条。尽管《钦定宪法大纲》的核心是强调君主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但却不能不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臣民的权利。此外,还规定了议院、选举方面的内容,确定立宪预备期为9年。无论如何,《钦定宪法大纲》含有资产阶级宪政的性质,不能不说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
——摘自杨宁一主编《历史学习新视野新知识》
材料三 1911年在中国建立起美国政体的仿制品,真是荒唐可笑。……这种政体悲惨地结束了,即悲惨地失败了。然而,失败的并不是这种政体,而是一代人。
——摘自N.佩弗《远东》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以近代中西政体为例,谈谈你对“宪政”的理解。(要求:观点明确、史论结合、思路开阔、逻辑严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