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作为生物的社会》一文的观点分析错误的一项是( )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尊严死聂鑫森一辆白色的小车,驶出了湘楚大学的校门。深秋上午的太阳光薄而淡,透出一阵阵的凉意。从这里到江南医院,要穿过繁华的闹市,加上红绿灯,堵车,满打满算要一个小时。开车的是程奋,坐在后座的是郑波。程奋在校办公室当主任,四十八岁,头圆、腹凸、体胖。郑波比他大两岁,是中文系的教授,戴一副深度近视眼镜,主攻古代文字学,师从程奋的父亲程笃,读硕读博,再当助手,一眨眼过去了二十多年。两个人久久不说话,在去向医院的这一路上静得只听见车轮摩擦水泥路发出的沙沙声。古稀之年的程笃肝癌晚期,四个月前住进了江南医院的肿瘤科重症监护室。郑波在上课、开会之余,一个人去得很勤。重症监护室是不能随便让人进去探看的,因为里面的空气消了毒。门上只有一个玻璃镶嵌的小孔,郑波隔一阵就会把眼睛贴上去,打量躺在病床上的程笃:一头银发,满脸愁苦,时而清醒,时而昏迷;鼻子的两孔插着氧气管和胃管,胳膊上插着输液的套管,下面还插着输尿管。每当这个时候,郑波就会喟然长叹。这种“生命支持系统”,无非是让先生毫无质量地活在限定的时间里,死已是不可避免的了。先生平日曾多次对他说:“人活着,要有尊严,人死去,也要有尊严。”这种比“死别”更残忍的“生离”,身上插着管子,身边没有亲人朋友,像吞币机一样耗费钱财,“工业化”地死去,先生一定是极不愿意的。可惜师母因病已去世多年,可惜程奋夫妇和儿子都太忙,来得少,来了也总是匆匆的。郑波读本科时,程笃第一次上“文字学”的课,自我介绍说:“我姓程名笃,字顿迟,你们可知道这名和字,来自何书?”郑波站起来说:“来自《说文解字》,笃者,‘马行顿迟’。”程笃眼睛一亮,大声说:“你读书多,记性好,孺子可教!”尔后,郑波本科毕业,再读程笃的硕士和博士,因成绩突出,发表多篇论文,也就留校教书,并当了先生的助手。在郑波看来,程笃于他是亦师亦父,而程笃也视郑波亦友亦子,不但学问上对郑波谆谆引导,生活上也极为关心。郑波的妻子,就是先生和师母介绍相识并喜结连理的。先生最大的遗憾,是儿子程奋读了硕士以后,改行去搞行政,而且干得津津有味。他对郑波说:“在知识界,第一等做学问,第二等教书,第三等做官。程奋没有定力,只能如此了。”正在开车的程奋,鸣了一声笛,问道:“郑波兄,睡着了?”“没有。我在想先生,他太痛苦了。”“是呵……是呵。早几天大夫找我面谈过一次。”郑波装作一无所知,问:“谈什么呢?”“他说……老人肯定没有希望了,家属是否可以考虑停止治疗。我问怎么个停止治疗法?他说,由家属签了字,再在医生指导下拔掉输氧管。”“你怎么说?”“我明白之所以要这样做,是避免医患纠纷,一切都是家属自愿的。但……我不同意!”“是只要先生活着,你就可以照领他的工资?”“绝对不是,那是人性丧尽!我、妻子、儿子,担不起这大不孝的名声,领导、长辈、同事、学生会怎么看我们?今后还怎么做人做事?”“你担心将来副校长提拔不上?担心儿子将来不好找对象?就不担心老爷子这么受罪!唉!”“郑波兄,我猜想大夫也和你谈过了,你是做学问的,没什么顾忌,能不能想个两全其美的法子?”郑波一惊,随即平静下来,说:“程奋弟,我知道你想说又不好开口,大夫和我谈话后,想得我坐卧不宁,最后才想明白,为了先生尊严地逝去,由我来代替家属……签字和拔掉管子吧。”他的喉头哽咽起来,泪水奔涌而出。程奋小声说:“谢谢……谢谢……”程笃安然辞世,然后是火化、开追悼会、入土。不断地有人向程奋和郑波,询问程笃最后的死因。由郑波签字的医院、家属共拟的协议书复印件,程奋时刻揣在口袋里,有人问即掏出来说:“一切都由郑师兄做主,我听他的。”郑波则从容如昔,有人来和气地询问或愤怒地责问,他面不改色心不跳,平静地说:“是我签的字,是我拔的管子。”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E.这篇小说叙述平实。作者运用语言、外貌等多种人物描写方法塑造了两个晚辈。他们在面对已经走到生命尽头的老人时的不同表现令人深思。小说第一段在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小说中郑波这一形象有哪些特点?请概括并简要分析。有人认为这篇小说的主人公是郑波,有人认为主人公是程奋。请结合全文,说说你的看法。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性格即命运”,这是舶来品。人的性格如何,确实影响着一个人的命运。但命运并不全然与性格相关。环境、条件、际遇有时比性格更能影响和决定人的命运。但一个人的性格对于人际环境、事业成败确实拥有不可小觑的强大影响力。性格在本质上是一种人生的特色,是个体生命区别于其他生命的一种标志。所以真正的人生是一种性格人生。世界上没有元性格的人,也没有性格相同的人,只有性格相近的人。就像树上的叶子,看似相同,其实不同。而性格的构成是人的气质、习惯行为方式、语言态度方式、脾气秉性等特点的综合外在表现,它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说“江山易改,秉性难移”可能太绝对了,但只有在一个人身上相对稳定的那些东西才被称为性格。这“性”字有本性、习性的含义;而这“格”字既有品格也有定格的含义。因而,性格既反映人的本质的一个方面,又不与人的品质完全一致。比如有的人性格上看似温柔,但骨子里却很阴毒苛刻;有的人性格上看似暴戾,但心地却非常善良。性格是一种外在的表面的东西,性格的好坏本身,只是性格而已,并不能以此来判定一个人的品质优劣。因为性格具有相对稳定性、外在性的特征,所以对人的影响有时比品质的真实更大。人们在评价一个人时首先不是品质问题,而是看着你的感觉舒不舒服。更有许多交际是一次性的、短时期的,而人的品质的表露需要时间.所以,语言方式、态度、处事方式、个人习惯、喜恶等感情的表露,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人对你的第一印象。即使在长期的人际生活中,性格也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性格的魅力。人的性格的人际魅力不在于相同,而在于不同。最有魅力的性格绝不是那种伪装、粉饰、压抑后的“标准”性格。一种真实的不掩饰的只属于你的,而不似他人的性格往往更能获得人际的引力。但这种人虽适合做朋友、当英雄,却很难成为领袖。性格的亲和力。“世俗标准”的性格尽管不具有个人魅力,但对大众具有亲和力。虽然这种人可能没人会成为他的朋友,他也永远不会是英雄,但却适合做领导。因为他会让人们觉得很舒服,至于他心里怎么想,人们倒不过多计较苛求。性格的破坏力。一切以自我为中心,处处不合时宜地显示自己,或者挖苦、打击、讽刺他人,无论对人际、对群体都有极大的破坏力,这种人只能是“孤家寡人”。这种人既不可做朋友,也不能当领导,也不会成为好下属。好在性格远非本质,性格也是会改变的。但应该改变的只是那令人不舒服的部分,而没有必要连同那份真实也抛掉,那就失去了自我。(摘编自周殿富《你是老榆木,我便伐你做门槛》)下列关于“性格”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根据原文的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的问题。梭罗木屋张 炜多少人向我推荐梭罗的《瓦尔登湖》。几年前我看了。我得承认这是一本不会消失的书。不是因为它有什么惊心动魄的主题和思想,也不是耸人听闻的事件和故事,更不是令人沉迷炫目的才华。它的不可磨灭,是因为作者透过文字所表现出的那种怪谲异常的思路,那种执拗的不愿苟同性,那种认真而非矫情的实验精神。 他在林中生活了一年左右,而且那片林子离人烟稠密的康科德镇很近,在当年步行也不过三十分钟;现在步行大概二十分钟即可。据许多人回忆,那一阵的梭罗时不时地到爱默生家饱餐一顿,并在回去时带走大量吃物。再说那里有一个美丽的湖泊,湖里有鱼,梭罗常常垂钓。总之在那里住一年二载不是想像的那么困难。瓦尔登湖边也绝非蛮荒老林。见过真正的苦难,瓦尔登湖边的苦太不算什么了。这是一个书生之苦,多少有点“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意味。 他的动人,在于精神。一个没有出路的大学生,一个被人嘲讽的年轻人,采取了近乎极端的方式,给眼前的文明世界来了一家伙。这需要勇气、勇敢,需要敢为人先的那么一种倔气和拗气。这才不容易。在一个文明世界敢于放弃,自我流放,敢于自愿地走向所谓的落魄,这绝没有什么好事在等着他。梭罗一去不回头。不是不从林子中回头,他很快就返回了;而是他在已经选择的人生道路上再不回头了。从林中,从瓦尔登湖边回来的人,已经不能再像过去一样地做个好孩子了。他也从不打算去做。他因不纳税而遭捕,还在里面写了《论公民的不服从》,准备在放他的那一刻宣读,对抗他认为的坏政府。人的自由,包括对坏政府的不服从,在他看来是一个人的基本尊严。一篇《论公民的不服从》,即可概括梭罗的全部精神。不服从,就是不服从,不服从既成的一切陈规旧习与偏见。人生需要许许多多的探索和实验,勇于投身进去的,就一定是真正的人,大写的人,堂堂正正的人。 梭罗去瓦尔登一场,其实不过是一次行动的宣言,这宣言不是写在纸上,而是写在大地上,写在了瓦尔登湖上。 人们都愿意用诗人式的偏激来原谅梭罗式的言行。这其实是一种对探索者的侮辱。原谅者摆出一副宽容的样子,只是不知道自己的平庸与恶劣。 我来到了瓦尔登湖。 我不想夸张,而是实实在在地说,我极少看到过这么美丽的湖。它看上去既不过大又不过小,而是正好。在视野里,它正好。碧绿碧绿,无一丝污染,四周都是高山,山上被绿色全部覆盖。湖的南面就是那片有名的林子了,梭罗就在那里亲自动手盖了一幢小木屋。这座小屋吸引了多少人的注意,引出多少意趣,已经是人人皆知了。当年梭罗费尽心思搭起的屋子早已坍塌。而且我还怀疑是被好事之人给拆毁了的。中国、外国在这点上差不多,那就是都太愿意破坏了,而不太愿意建设。不过这个世界上的多情者,懂得事物价值者,也大有人在。所以后来林子里又建起了一幢小木屋,并且与当年的一丝不差。不仅如此,而且里面的陈设也一一依照原样。 现在与过去的不同处,除了人去屋空之外,再就是小屋前面添了一尊梭罗雕象。他在那儿伸着手,好像在继续向人们诉说倔犟的理由,不服从的理由。棕黑色的木屋和雕象,简朴得就像梭罗自己。从小窗上可以清楚地看到屋内的摆设:一床,一椅,一桌。这些都在他的书中写得明白。 这屋子太小了,屋里的设备也过于简单了。这是因为一切都服从了主人回归自然、一切从简的理念。他反复阐述道:一个人的生活其实所需甚少,而按照所需来向这个世界索取,不仅对我们置身的大自然有好处,而且对我们的心灵有最大的好处。一切的症结都出在人类自身的愚蠢和贪婪上。人的一切最美好的创造,无不来自简单和淳朴。他的理念是美的,因为饱受现代病摧残的当代人,越来越明白过分地消耗资源所造成的不可挽回的恶果,明白我们自身与大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性。 因此我得说,我在瓦尔登湖畔看到的小木屋,是人世间最美的建筑之一。它非常真实,就像梭罗那么真实。而我们知道,时下的世界上,有诸多东西都是谎言堆积起来的。 作为一个作家和诗人,梭罗并没有留下很多的创作;但是他却可以比那些写下了“皇皇巨著”的人更能够不朽。因为他整个的人都是一部作品,这才显其大,这才是不朽的根源。 一个用行动在大地上写诗的人,我们要评价他,也就必得展读大地。 他是一个如此放松的人,亲近自然,与周围的一切和善相处。他在当年出门时几乎从不锁门。他发现来光顾这间小屋的人也大致友好,他们既不破坏也不拿走这里的东西。他觉得一切既是大地所赐,那么他也就没有理由将这些东西据为己有。他把木屋向着世界开放。 而今我看到的却是一个锁闭的小屋。他离我们远去了,于是后人就把他的小屋禁锢起来。(选自《张炜散文》,有删节)文章以“梭罗木屋”为题,但作者在文章的前半部分花了大量笔墨写自己阅读《瓦尔登湖》引发的思考,这样安排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内容,分析文末“他离我们远去了,于是后人就把他的小屋禁锢起来”所蕴含的作者的观点。 为什么说瓦尔登湖畔的小木屋“是人世间最美的建筑之一”?请联系全文,加以探究。
现代文阅读(一)孔 孟(有删节) 黄仁宇①在儒家的传统中,孔孟总是形影相随,既有大成至圣,则有亚圣。既有《论语》,则有《孟子》。孔曰“成仁”,孟曰“取义”,他们的宗旨也始终相配合。《史记》说:“孟子序诗书,述仲尼之意。”今人冯友兰,也把孔子比做苏格拉底,把孟子比做柏拉图。②但是我们仔细比较他们,却也发现很多不相同的地方。最明显的,《论语》中所叙述的孔子,有一种轻松愉快的感觉,不如孟子凡事紧张。所以大成至圣能够以“君子坦荡荡”的风格,避免“小人常戚戚”的态度去保持他的悠闲。孔子令门人言志,只有曾皙最得他的赞许。而曾皙所说的,大致等于我们今天的郊游和野餐,“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与这种态度截然相对的是孟子“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的主张。孔子还说饭菜不做好,这样不吃那样不吃,衣服也要色彩裁剪都合式。孟子却毫不忌讳地提出“庖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莩”。而且“老羸转乎沟壑,壮者散之四方”等辞句也经常出现在他的嘴中。③孔子没有直接的提到人之性善或性恶。《论语》之中,“仁”字出现了66次,没有两个地方解释完全相同。但是他既说出虽为圣贤,仍要经常警惕才能防范不仁的话,可见他认为性恶来自先天。他又说“观过,斯知仁矣”,好像这纠正错误,促使自己为善的能力,虽系主动的,但仍要由内外观察而产生。孟子则没有这样犹疑。他曾斩钉截铁的说出:“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孔子自己承认,他一生学习,到70岁才能随心所欲不逾矩。孟子的自信,则可以由他自己所说“我善养吾浩然之气”的一句话里看出。这种道德力量,经他解释,纯系内在的由自我产生。所以他说:“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为者亦若是。”也就是宣示人人都能做圣贤。④孔子对“礼”非常尊重。孔子虽然称赞管仲对国事有贡献,但仍毫不迟疑地攻击他器用排场超过人臣的限度。颜渊是孔子的得意门徒,他死时孔子痛哭流涕,然而孔子却根据“礼”的原则反对颜渊厚葬;又因为“礼”的需要,孔子见南子,使子路感到很不高兴。孔子虽不喜欢阳货的为人,但为了礼尚往来,他仍想趁着阳货不在家的时候去回拜他。孟子就没有这样的耐性。齐宣王称病,他也称病。他见了梁襄王,出来就说:“望之不似人君。”鲁平公没有来拜访他,他也不去见鲁平公。他对各国国君的赠仪,或受或不受,全出己意。他做了齐国的吊丧正使,出使滕国,却始终不对副使谈及出使一事。⑤这中间的不同,不能说与孔孟二人的个性无关。或许《论语》与《孟子》两部书的取材记载不同,也有影响。但是至圣和亚圣,相去约两百年,中国的局势,已起了很大的变化。孟子说“此一时也,彼一时也”,这八个字正好可以用来说明他们之间的距离。下列对原文的赏析,不正确的是( )
课文第②段说“孟子凡事紧张”,“紧张”一词含义是什么?孔子和孟子有很多不相同的地方,根据文意分三点对此概括说明。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与一只狐狸的博弈祖克慰①1981年的初冬,下过一场大雪,村里出了一桩怪事。一只狐狸,火一样的狐狸,在村子里出没。火狐额头上有一片白色的毛,村里人说:“那是妖狐。”②那只狐狸出现在谁家,谁家就要出点事。狐狸最先出现在老张家,傍晚时分,刚刚点上的煤油灯被狐狸撞翻,张家的三间草房眨眼间被烧个精光。两天后,狐狸又去了乔家,乔家老太太在院子里晒太阳,看见狐狸一溜火红,眼一黑,蹬蹬腿,没了气。③乔老太有个孙子,叫乔顺风,是村里有名的猎手,玩土枪,百发百中。奶奶的死让乔顺风很悲痛,站在奶奶的棺材前,抹着眼泪说:奶奶,等我逮到那只狐狸,一定到您的坟前,用狐狸的血祭奠您。④乔老太死后,白额火狐像隐了身,没了影踪。村庄恢复了往日的平静,人们逐渐淡忘了那只妖狐,只有乔顺风没有忘记。⑤张家的张九说,村子出事之前,多次看到那只狐狸在村后紧靠河边的一个小山洞里出没。那个狐狸洞,后来乔顺风和张九去过,看那洞口,有动物出没的痕迹,乔顺风对着洞口闻了闻,就让张九点燃麦秸熏洞,他掂支枪封着洞口,只要狐狸出来,必死无疑。可熏了半天,连一只老鼠也没熏出来。⑥乔顺风没有找到狐狸,狐狸却回到了村子里,在村东边刘家拖走了一只鸡,一晃就没有了影子。刘哈巴说:像一溜火,哧溜就进了树林。人们跑过去时,啥也没看见,只有那些稀稀疏疏的槐树。但乔顺风不愧是个好猎手,没过几天就找到了那只狐狸。⑦原来,它就在一棵大槐树的洞穴内,洞口在树根下,被落叶覆盖着。他在那里瞄了两天,狐狸终于从树下钻了出来。他端起枪刚要开火,正在奔跑的狐狸突然转过身站在那里,看着他手中的枪,脸上带着绝望的表情。⑧乔顺风看着狐狸,额头正中有一个白色的圆点。妖狐,乔顺风一慌神枪就响了。随着枪声,狐狸倒下了,在地上翻了几个滚,一动不动。乔顺风走过去,刚要弯腰去捡,躺在地上的狐狸忽然一个翻身跃起,从他的胯下蹿了出去。乔顺风回过神来时,狐狸已跑得无影无踪。⑨这一段时间,人们没有看到乔顺风打猎,他背在肩上的那支火药枪已挂在家中的土墙上。⑩日子就这样平静地流过,很快就到了阴历年。过年时,白额狐狸又出现了,隔三差五从村子里叼走一只鸡。村里人都希望乔顺风快一点出手,逮着那只狐狸。每逢村子里的人问他,他就说,快过年了,哪有那闲工夫?张九说:“那次打过狐狸之后,乔顺风的鼻子失灵了,到现在也没找到狐狸。”⑾过罢年,一个晚上,刘哈巴找到我说:我看见那只狐狸了,还带着几只小狐狸。过了几天,刘哈巴又跑来说:听说乔顺风把那只狐狸打死了。我和刘哈巴来到乔顺风家,果真看到一只狐狸,只是额头上并没有白毛。我心里迟疑,但没有说出来。乔顺风说:这该死的东西,又跑来偷鸡,被我一枪打死了。刘哈巴看了说:这不是那只狐狸,那个额头上有白点,我亲眼看到过。⑿刘哈巴说得没错,白额狐狸真没死,也确实带着三只小狐狸。那天,乔顺风和张九喊我上山打猎,走到寨坡下的小河时,看到小河对岸,有几只狐狸在玩耍,也就几十米的距离。狐狸看到我们就要跑,可后边的小狐狸跑到河堤时,慌乱中怎么也爬不上去,三只小狐狸滑下来挤在一起。就在这时,老狐狸突然转过身,用身体挡着后边的小狐狸,站在我们面前。三只小狐狸躲在老狐狸的身后,伸出头,骨碌着眼睛看着我们。⒀那一刻,我们都惊得目瞪口呆。⒁乔顺风也傻了一般,痴痴地站在那里,端着枪的手有点颤抖。慢慢地,乔顺风放下了手中的枪,张九也放下了手中的枪。⒂那只狐狸也有点吃惊,似乎是看到我们手中的枪放下了,已不再惊慌,但它依然挡在几只小狐狸的前面,警惕地注视着我们。大概过了一两分钟,老狐狸扭了一下头,几只小狐狸开始向山上跑去。但是,老狐狸仍一动不动地站在我们面前,眼睛盯着我们,看似很平静,但身子似乎在不停地抖动。⒃对峙了多长时间,我已记不清楚。只记得,小狐狸爬上了山顶,老狐狸看了我们一眼,晃晃悠悠地向山上走去。它没有奔跑,而是很平静地向山上走去。走到山顶,几只狐狸一字排开,朝我们看了看,然后消失在树林里。⒄这时,我们才醒了过来。回家的路上,张九打破沉默,问:“乔哥,为啥不开枪?”乔顺风说:“_____________。”⒅后来,我离开了家乡。家乡的人和事,知道得很少。只知道那只白额狐狸被我们放生后,再也没有出现过,消失在苍茫的原野。甚至很多年,我们村里都没再出现过狐狸。(选自《黄河文学》2013年第24期,有删节)小说第①段写道“火狐额头上有一片白色的毛”,这样类似的描写在文中共出现几次,这样写有什么好处?“摇摆”是小说情节的运行方式之一,请说说本文的小说情节是如何“摇摆”的。概括小说第⑿至⒄的内容以及在本文中起到的作用?根据前后内容请合理补写第⒄段乔顺风说的话,字数不超过60字。小说题为“与一只狐狸的博弈”,你觉得在这场博弈中,谁是最后的赢家?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