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四十年之经验,深知欲达到此目的,必须唤起民众及联合世界上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奋斗”。孙中山主张
列宁称马克思、恩格斯是“19世纪人类三个最先进国家中三种主要思潮的继承人和天才的完成者。”这里“三个最先进国家”是
“总统可否决国会通过的法律”“国会可以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总统所否决的法律”,上述条文所体现的原则:
“光荣革命”后,英国议会通过一个具有宪法性质的文件,它限制了国王的权力,确立了议会的最高权力,奠定了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基础。这份文件是
德国法学家耶林格认为,“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以武力,第二次是以宗教,第三次则以法律。”古代罗马之所以能以法律征服世界,主要是因为罗马法中蕴涵着如下观念
《雅典政制》有这样的记载:有一次,一个名叫吕锡马库斯的人犯有死罪,行刑吏准备执行。在他正坐着等死的时候,优美里德斯救了他。优美里德斯依据法律提出,公民未经陪审法庭判决不得处死。到了陪审法庭举行审理的时候,吕锡马库斯被判处罪名不成立,得以免罪,于是他得到了“鼓槌下人”(即免于刑杖之人)的绰号。这一记载侧面反映出陪审法庭是当时雅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