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古典作品《阿提卡之夜》记载,“一个审判官或仲裁官,受命于出庭辩论时[审讯案件],而他们被揭穿在[这个]案件中接受金钱贿赂”,依据《十二铜表法》第三条应被处以死刑。由此判断,制定这一法律条文的目的是
晚清一位大臣经历了对外战争失败的惨重教训,因而主张购买洋枪、洋炮、洋船,并认为“以通夷之银,量防夷之用,从此制炮必求极利,造船必求极坚”,可是皇帝却斥责他“一派胡言”。该大臣经历的对外战争最有可能是
唐太宗说:“中书所出诏敕,颇有意见不同,或兼错失,而相正以否。元置中书、门下,本拟相防过误。人之意见,每或不同,有所是非,本为公事……卿等特须灭私徇公,坚守直道庶事相启沃,勿上下雷同也。”对这段话的理解,不正确的是
据史料记载,明太祖有一天问大臣:“天下谁人最快活?”有的人回答:“金榜题名者。”有的人回答“功成名就者。”明太祖听了都不以为然,当听到一位叫万钢的大臣说“畏法度者快活”时,却极为赞赏地点点头,随后对其委以重任。明太祖赞赏万钢并委以重任的原因是
17世纪英国革命期间产生了一个意外的局面,革命因反抗一个人的专制开始,却造成了另一个人的独裁。这里的“一个人”和“另一个人”分别是指
从适用范围看,《十二铜表法》是罗马国家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