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7年美国宪法规定“总统由民选产生”“总统可否决国会通过的法律”“国会可以分之二多数通过总统所否决的法律”。上述条文所体现的原则是( )
A.三权分立、分权制衡原则 | B.自由平等、分权制衡、联邦制原则 |
C.民主、分权制衡原则 | D.联邦制、民主集中制、自由平等原则 |
1787年美国宪法规定“总统由民选产生”“总统可否决国会通过的法律”“国会可以分之二多数通过总统所否决的法律”。上述条文所体现的原则是( )
A.三权分立、分权制衡原则 | B.自由平等、分权制衡、联邦制原则 |
C.民主、分权制衡原则 | D.联邦制、民主集中制、自由平等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