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承秦制,官秩大致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官阶在100石以上者,每月有俸16斛~350斛不等。第二类是斗食、佐史之秩,斗食月俸11斛,或岁俸不满百石,计日而食一斗二升,故称斗食;佐史月俸八斛。第三类是少吏,秩无规定。秦汉时期采取官秩分类的主要目的是( )
A.拓宽官吏选拔途径 | B.扩大统治基础 | C.君主控制用人权 | D.实现选贤任能 |
汉承秦制,官秩大致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官阶在100石以上者,每月有俸16斛~350斛不等。第二类是斗食、佐史之秩,斗食月俸11斛,或岁俸不满百石,计日而食一斗二升,故称斗食;佐史月俸八斛。第三类是少吏,秩无规定。秦汉时期采取官秩分类的主要目的是( )
A.拓宽官吏选拔途径 | B.扩大统治基础 | C.君主控制用人权 | D.实现选贤任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