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财政部宣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将增值税起征点幅度提高至每月5 000~20 000元(此前为2 000~5 000元);将营业税起征点幅度提高至每月5 000~20 000元(此前为1 000~5 000元)。这一政策,将会带来如下确定性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