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小华《中国政治制度史论简编》:“……夏、商、周时期的国王制度,是中国古代一种特殊的政体,既非贵族民主政体,也非君主专制政体,而是一种宗法贵族君主政体。是这一国家制度形式既有别于古代西方希腊、罗马的奴隶主民主制,又有别于皇帝制度创立以后的专制集权政体。”对文中“宗法贵族君主政体”的准确理解应为
下图为商鞅变法时制造的“商鞅铜方升”,上有铭文记有秦孝公监造,“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之一为升”。由此统一度量衡。此举重大的意义不包括
斯塔夫里阿诺斯在《全球通史》中说,秦朝灭亡后“法家学说信誉扫地,而儒家学说被长期推崇为官方教义。不过,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法家的一个胜利”。这个“胜利”指的是
陈康祺在《邮潜纪闻》中记述了“(江苏)昆山徐氏科名之盛”,“三世四翰林”“四世翰林”“(安徽)桐城张氏六代翰林”的故事。与此相关最密切的是
1989年5月,里报总统在其经济报告中写道:“今天,世界仿佛再生。那些怀疑美国人民决心和经济复苏能力的人们不再怀疑。……我们调动了美国人的创造力。”报告中“调动美国人创造力”的主要措施是
康拉德·阿登纳在回忆录中写道:“美国和苏联这样的超级大国的存在终究是一个事实。这就是欧洲为什么必须团结一致,为什么必须首先加强法德友好合作的原因。”由材料可知,法德两国实现“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