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留给历史无尽的讽刺:30僭主(雅典在伯罗奔尼撒战争中败于斯巴达,斯巴达扶植“30僭主”执政,其统治的暴虐导致后世把“僭主”直接译为“暴君”)恨苏格拉底入骨,但不敢杀他;雅典民主派却以绝对公平的陪审团,通过真正民主的程序,杀死了苏格拉底。从苏格拉底之死可看出:
在美国,“当我们对自己所处的制度不满时,我们可以搬到别的州去”,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用脚投票的权利”。所以在这样一个意义上,它也是一种“自由的保障”。上述材料提到的制度是
学术界把明末以后称作“中西文化融会期”。促成这一“文化融会期”出现的主要因素是
美国独立战争期间,托马斯·潘恩在《常识》中告诫民众:“君主政体意味着我们自身的堕落和失势,同样地,被人当作权利来争夺的世袭,则是对我们子孙的侮辱和欺骗。”这一观点的理论依据是
著名历史学家夏曾佑认为;“中国之有周人,犹泰西(泛指西方国家)之有希腊。”他这样说的依据可能是
在中国古代随着商业不断发展,城市走向繁荣,市民阶层壮大。适应商业和市民需要的文化领域也成就非凡,这些成就不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