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光奏议》载:“夫农、工、商贾者,财之所自来也。……公家之利,舍其细而取其大,散诸近而取诸远,则商贾流通矣,农、工、商贾皆乐其业而安其富,则公家何求而不获乎?”在这里,司马光
罗斯福政府全面加强了对经济的干预,这里的“干预”是指
罗斯福新政期间通过的工业复兴法,要求各企业制定关于生产规模、价格水平等的公平经营章程,其目的是
罗斯福新政的“新”主要表现在 ①国家对经济全面干预②重视稳定社会秩序和缓和社会矛盾③政府全力推行国有化政策④取消了自由竞争
罗斯福新政的内容中最能充分体现其特点的是
1929~1933年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危机爆发的导火线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