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委、省政府在出台的《关于实施“十二五”居民收入倍增规划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明确:将城乡居民收入实现翻番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硬任务”,规划实施促进居民收入增长的“四大工程”,并将居民收入增长状况与政绩考核挂钩。将“实施就业提升工程,着力增加工资性收入”放在促进收入增长的“四大工程”之首。确立“兴皖必先富民”的发展方略,必将激发6800万江淮儿女共创经济繁荣、实现生活富足美好新蓝图的激情与动力,真正实现全省民富。
安徽收入倍增发展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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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 |
“十一五”末 |
15788元 |
“十二五”目标 |
3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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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人均纯收入 |
“十一五”末 |
5285元 |
“十二五”目标 |
10000元 |
依据材料,运用经济生活相关知识,请你为实现全省收入倍增发展目标提出合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