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史实主要反映了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期
近代法国产生了12部宪法,1789年-1875年的近90年内,法国平均每7年更换一部宪法。这反映了法国走向共和制的历程非常艰难,其内在社会根源是
“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过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对这份文件解读不正确的是
魏源在《海国图志·大西洋英吉利国》中介绍:“……用兵和战之事,虽国王裁夺,亦必由巴厘满议允。国王行事有失,将承行之人交巴厘满议罚。”材料中的”“巴厘满”是该国某一机构的音译,该机构应是
《世界文明史》中有这样一段对罗马帝国的表述 :“……后来,立法机关所通过的法律,法官们所制定法律,皇帝所颁布的法律如此之多,以至于最有学问的法律家也常常被难住了。”出现这种状况是因为
古罗马《民法大全》:“父亲的罪名或所受的惩罚不能玷污儿子的名声,因为每一方的命运均取决于自己的行为,而任何一方都不得被指定为另一方所犯罪行的继承人。”该段材料体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