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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 2022-09-03
  • 科目 历史
  • 题型 综合题
  • 难度 较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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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2 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和平建国纲领
(一九四六年一月三十一日政治协商会议第十次会议全体一致通过)
国民政府鉴于抗日战争业已结束,和平建设应即开始,为邀集各党派代表与社会贤达举行政治协商会议、共商国是,以期迅速结束训政,开始宪政,特制定本纲领以为宪政实施前施政之准绳,并邀集各党派人士暨社会贤达参加政府,本于国家之需要与人民之要求,协力一心,共图贯彻,纲领如左:
叁、政治
(一)当前国家设施,应顾及全国各地方、各阶层、各职业人民之正当利益,保持其平衡发展。
(二)增进行政效能,应整饬各级行政机构,统一并划清权责,取消一切骈枝机关,简化行政手续,实行分层负责。
(三)建设健全之文官制度,保障称职人员,用人不分派别,以能力、资历为标准,禁止兼职及私人援引。
(四)确保司法权之统一与独立,不受政治干涉,充实法院人员,提高其待遇与地位,简化诉讼程序,改良监狱。
(五)厉行监察制度,严惩贪污,便利人民自由告发。
(六)积极推行地方自治,实行由下而上之普选,迅速普遍成立省、县(市)参议会,并实行县长民选。边疆少数民族所在之省、县,应以各该民族人口之比例,确定其实行选举之省县参议员名额。
(七)自治县政府,对于其辖区内之国家行政,应在中央监督指挥之下执行之。
(八)中央与地方之权限,采均权主义,各地得采取因地制宜之措施,但省、县所颁之法规,不得与中央法令相抵触。
——1946年2月2日《解放日报》
(1)根据材料和所学知识,简要说明《和平建国纲领》通过的背景。
(2)根据材料,指出《和平建国纲领》在政治上体现的民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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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2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阅读材料,回答问题。和平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