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民主社会的思想与实践】
材料一 变法者,朝廷之事也,何为而与士民言?日:不然。法之变与不变,操于国家之权,而实成于士民之心志议论。试观曾文正为侍郎时,尝上疏言翰林考小楷诗赋之弊矣,及成功作相以后,若力持此议,当可成就近今三十年馆阁之人材,然而无闻焉,何也?大乱既平,恐为时贤所诟病也。……夫以勋臣元老,名德重权,尚不免为习非胜是之谈所挠而不睹其效,是亦可痛可惜者矣!又如左文裹在闽创设船政,在甘创设机器织呢羽局;丁文诚在山东、四川皆设制造洋枪枪弹局,此皆当世所谓廉正守道之名臣也,然所经营者皆是此等事,其时皆在同治中年、光绪初年,国家闲暇之时。惜时论多加吹求,继者又复无识,或废阁,或灭削,无能恢张之者,其效遂以不广。夫不可变者,伦纪也,非法制也;圣道也,非器械也;心术也,非工艺也。
——张之洞《劝学篇·变法》
材料二 今之言变法者,其荦荦大端,必日练兵也,开矿也,通商也,斯固然矣。……其稍进者日:“欲求新政,必兴学校。”可谓知本矣,然师学不讲,教习乏人,能育才乎?科举不改,聪明之士,皆务习帖括,以取富贵,趋舍异路,能俯就乎?官制不改,学成而无所用,投闲置散,如前者出洋学生故事,奇才异能,能自安乎?既欲省府州县皆设学校,然立学诸务,责在有司,今之守令,能奉行尽善乎?……吾今为一言以蔽之日:变法之本,在育人才;人才之兴,在开学校;学校之立,在变科举,而一切要其大成,在变官制。
——梁启超《论变法不知本原之害》
(1)根据材料及所学知识,对比张之洞与梁启超变法思想的异同。
(2)根据所学知识,评价张之洞与梁启超的变法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