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理学家普遍倡导“存理“”去欲“的修养论,“格物”“格心”的认识论,“齐家”“治国”的功名论,其根本出发点是
中国古代某地发生洪灾,内阁大臣据皇帝旨意写成诏书,送工郡、户部执行赈灾。据所学知识判断,上述情境最有可能出现于
某机构不设专官,其大臣随时由皇帝在满、汉大学士及各部尚书侍郎中选定。凡入选该机构的大臣,虽然参与军国大政,但决定权在皇帝,他们不过是皇帝的机要秘书而已。该机构是
下列属于宋朝分割宰相权力的举措有①设立刺史 ②增设参知政事 ③设立中书省 ④设立枢密院 ⑤设立三司
下图所示是四方古印文,联系秦朝的历史,我们可以得到的正确结论是①秦朝创立皇帝制度 ②秦朝在中央设立丞相、御史大夫等职 ③秦朝在地方推行分封制 ④秦朝统一了文字
从“封建亲戚,以蕃屏周”到“裂都会而为之郡邑,废侯卫而为之守宰”,反映了中国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