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最主要的意义是
中日甲午战争后,中国某地区人民“鸣锣罢市”,发布檄文,反对割地议和。面对日军优势兵力的疯狂进攻,当地军民奋起反抗,与日军血战五个月。这一历史事件是
日本发动甲午战争和《马关条约》的签订,代表了帝国主义列强的普遍要求。这里的“要求”是指
中国进出口贸易中“应缴纳进口出口货税、饷费,均宜秉公议定则例。”这一条款的规定始于
“国家之立也,本大而末小,是以能固……理天下者,若身之使臂,臂之使指,则小大适称而不悖焉。”与材料相符的观点是
清朝军机处起草的谕旨,往往不经过内阁,由军机处封缄,经驿马传递直达地方督抚。这主要反映 ①政治决策封闭②行政效率低下③皇权专制强化④宦官参政妨碍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