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中国西藏历史上存在的以封建土地所有制和农奴对农奴主的依附关系为基础的黑暗、野蛮的社会制度。始于10世纪,到 13 世纪普遍确立 ,一直延续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
1959年9月21回,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通过《关于废除封建农奴主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的决议》,决定对参加叛乱的农奴主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一律没收,分配给农奴和奴隶;对未参加叛乱的农奴主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由国家出钱赎买后,分配给农奴和奴隶。
——粱俊艳、张云《中国西藏与欧美主要国家废除农奴制(奴隶制)比较》
材料二 1961年,西藏各地开始实行普选。昔日的农奴和奴隶破天荒第一次获得当家做主的权利。1965年9月,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成功召开,西藏自治区正式宣告成立。出席大会的301名代表中,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代表占80%以二,藏族代表中绝大多数是翻身农奴和奴隶。
——《热地:我亲身经历了西藏历史发展的伟大转折》
材料三 (1861年)2月19日颁布的废除农奴制度的法令共包括一系列文件,……它的主要内容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关于农奴的人身解放。从法令颁布时起,农民获得自由处理个人和家庭事务的人身自由权。此后,地主不得再把农民当作牲畜和器物任意买卖和交换。但地主对农民的经济以外的强制并未完全消灭,……
二、关于份地和农民因使用份地而须负担的义务。农民在获得人身解放时得到一块份地。同时负担一定的义务。……地主利用这些规定,割去农民份地中最肥沃、收益最大的部分。……授予农民的份地,在法律上仍是地主的财产,农民只有“永久使用权”,在农民和地主订立赎取份地的契约以前,必须对地主尽一定的义务。
三、关于赎取份地手续。……在赎地时,农民必须先付赎金的20一25%,其余75—80%由政府从国库拨款垫付给地主,农民在以后四十九年内每年以“赎地费”形式偿还。……赎企大大高出了当时的实际地价……
四、关于改革后农民的管理组织。为了管理改革以后的农民,政府利用旧的村社组织。……
——周一良、吴于廑《世界通史·近代部分》
材料四 国务院决定在“十一五”期间继续执行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进一步促进西藏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在“三农”、基础设施、人才、教育、科学、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等方面进一步加中央的扶持力度。
请回答:
⑴根据材料一、二,指出西藏废除农奴制后,农奴的地位又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⑵根据材料三,指出改革后俄国农奴的政治、经济地位发生了怎样的变化?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农奴法律地位变化”的结论是否符合实际?
⑶材料四反映出西藏发生了怎样的巨变?从西藏的巨变中,我们可以得出怎样的启示?
⑷就上述材料,说明这两次改革性质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