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以下中国古籍出现的人名中,你认为能体现中国人心中根深蒂固的什么观念?刘敬先、殷孝祖(《宋书》),蔡兴宗、崔祖思(《南史》),郑严祖、裴安祖(《北史》),张茂宗、杨延宗(《新唐书》),洪兴祖、冯继业(《宋史》)、何荣祖、韩显宗(《元史》),汤显祖、严世藩(《明史》),史念祖、杨光先(《清史稿》)。
《民法大全》载:“妇女不得参与任何公务;因而她们不能担任法官,或行使地方官吏的职责,或提出诉讼,或为他人担保,或担任律师。”材料表明
君主专制在从秦到清不断强化的过程中偶有特殊情况。能反映这一情况的是
《汉书·武帝纪》载:元朔二年,“春正月,诏曰:‘梁王、城阳王亲慈同生,愿以邑分弟,其许之。诸侯王请与子弟邑者,朕将亲览,使有列位焉。’于是藩国始分,而子弟毕侯矣。”从中可以得到的信息是
“既非副贰,又非属官,故常与知州争权。每云:‘我是郡监,朝廷使我监汝!’举动为其所制’。”材料描述的是
“严密的行政、控制和告诫仍都需要,因为不讲人情的选拔制原则——虽然它始于汉制——与渗透在儒家伦理中的家族和个人联系背道而驰”。(《剑桥中国史》)材料所述的“选拔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