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46年,富兰克林提出正、负电的概念,正负电荷可互相抵消。他还认为:摩擦是使电从一个物体转移到另一个上,电不会因摩擦而创生,这就是“电荷守恒定律”。富兰克林提出存在正、负两种电荷,但物体通常呈电中性,这是因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