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法规定,作为权利义务主体的自然人必须具有人格,即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 人格由自由权、市民权和家庭权三种身份权构成。罗马法规定,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三种身份权的人,才能在法律上享有完全的权利能力,才属于具备完整人格的人。罗马法的此项规定
《中国的现代化》一书中说:“没有充分的土地、但却拥有充裕的劳力,中国人本可全力以赴去生产资本以弥补土地的短缺。但是实际上,在力图节省土地的同时,技术发展反倒专注于能更密集地使用劳力的手段。”这段材料强调了
康德说:“通过一场革命或许很可以实现推翻个人专制以及贪婪心和权势欲的压迫,但却绝不能实现思想方式的真正改革;而新的偏见也正如旧的一样,将会成为驾驭缺少思想的广大人群的圈套。”如果把这个观点套用于中国近代史,这里的“一场革命”可以是
这是一段有关罗马皇帝哈德良的插曲。为了要举行祭祀仪式,哈德良走在前往神殿的路上。途中被一个女人拦住,这个女人说要向皇帝请愿,哈德良回答说:“现在没有时间。”抬脚准备继续前行。那个女人于是对着他的背影喊了起来:“既然这样,你没有权力统治我们!”听到此言后,哈德良转身回到女人身边,听取了她的陈述。这段插曲说明了
19世纪中期英国首相迪斯累利在其著作《西比尔》对他所在时代描绘道:“(它们好像)两个民族,它们之间没有往来、没有同感;它们好像不同地带的居住者即不同行星上的居民,不了解彼此的习惯、思想和感情,按照不同的生活方式生活。”以下各项对这段话理解正确的是
巴黎公社革命胜利伊始,作为工人阶级临时政府的国民自卫军中央委员会就指出:“我们接受委任之际,深感责任重大,但还是毫不迟疑、毫不畏怯地力加完成。我们的目的一旦达成,就要对……人民群众说:‘你们当时给我们的是这样一种委托:我们的个人利益开始抬头之日,就是我们克尽公职结束之时;那么听凭你们发落吧!”这一主张能够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