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或天然物质。工业染料苏丹红Ⅰ号不能用作食品添加剂。苏丹红Ⅰ号的化学式为C16H12N2O,下列关于它的说法不正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