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临时大总统、副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之,以总员四分三以上出席,得票满投票总数三分二以上者为当选。第三十条 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第三十一条 临时大总统为执行法律,或基于法律之委任,得发布命令,并得使发布之。……第四十一条 临时大总统受参议院弹劾后,由最高法院全院审判官互选九人,组织特别法庭审判之。”(《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材料反映出中华民国采用什么政治体制( )
有学者说:“若就经济角度而言,18世纪的欧洲显然是首开先河的英国之欧洲,但就思想文化角度而言,18世纪的欧洲则无疑是法国之欧洲。”材料中所说英国、法国的事件分别是
有人认为,理性是“人类认识真理的能力”,“人类的精神不靠信仰的光亮的帮助而能够自然达到一系列真理”。这种观点出现在
孟德斯鸠启蒙思想的核心内容是反对专制、提倡法治。他认为,防止专制的根本途径是
“万物的存在与否,事物的形态性质,全在于人的感觉,一阵风吹过,有人觉得冷,有人觉得凉爽,难受与惬意,全在于人的感觉。”这段材料阐述的哲学观点是
英国的布拉德肖法官曾在法庭上向查理一世宣示:“在国王和他的人民之间存在一个契约协定……这就好像一条纽带。纽带的一头是君主对国民应尽的保护义务,另一头是国民对君主应尽的义务。先生,一旦这条纽带被切断,那么只能说,别了,君主统治!”他的思想观念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