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世纪英国国王推行的宗教改革
法国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认为:美国联邦制是“为了把因国家之大而产生的好处和因国家之小而产生的好处结合起来”。对作者观点理解最全面的是
19世纪30年代,工业资产阶级运动领袖托马斯·阿特伍德说:“……大贵族在下院有充分的代表权……工业和商业却几乎全无代表!它们是国家最重要的利益所在,是国家财富与力量的源泉……因此,改革这种状况对国家的昌盛极为重要。”为此
1694年,英国议会通过了《三年法案》,规定每三年必须召开一届议会,每届议会的最长任期不超过三年。其影响是
麦考莱在《英国史》一书中说:“威廉和玛丽被宣布为联合王国的国王和王后,标志着英国革命结束。在英国所有的革命中,这是使用暴力最少但收效最好的一次。”材料中所说的“收效”最主要体现在
白之浩将英国政治制度分成两个部分,一是“尊严的部分”,一是“效率的部分”。 “尊严的部分”具有激发和保留人们崇敬之心的功能,它使政治制度获得了权威和动力,而“效率的部分”是对这种权威的现代运用。“尊严的部分”“ 效率的部分”分别指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