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回答问题﹙16分﹚
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从他们的“造物主”那边被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所以才在人们中间成立政府。而政府的正当权力,则系得自被统治者的同意。如果遇有任何一种形式的政府变成损害这些目的的,那末,人民就有权利来改变它或废除它,以建立新的政府。这新的政府,必须是建立在这样的原则的基础之上,并且是按照这样的方式来组织它的权力机关,庶几就人民看来那是最能够促进他们的安全和幸福的。诚然,谨慎的心理会主宰着人们的意识,认为不应该为了轻微的、暂时的原因而把设立已久的政府予以变更;而过去一切的经验也正是表明,只要当那些罪恶尚可容忍时,人类总是宁愿默然忍受,而不愿废除他们所习惯了的那种政治形式以恢复他们自己的权利。然而,当一个政府恶贯满盈、倒行逆施、一贯地奉行着那一个目标,显然是企图把人民抑压在绝对专制主义的淫威之下时,人民就有这种权利,人民就有这种义务,来推翻那样的政府,而为他们未来的安全设立新的保障。
——转引自:李道揆著:《美国政府和美国政治》
⑴简述《独立宣言》发表的背景。﹙6分﹚
⑵概括《独立宣言》体现的民主思想。﹙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