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7日,《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因报道上市公司凯恩股份关联交易内幕,遭到浙江丽水遂昌县公安局网上通缉,所涉嫌罪名是“损害公司商业信誉罪”。遂昌县警方对媒体报道的经济犯罪线索不立案调查,却对媒体记者进行刑事追诉,这一舍本逐末的事实被曝光后,遭到高达97 9,6的网上舆论谴责。
经过浙江省新闻出版局与丽水市公安局调查核实后认定:遂昌县公安局目前对仇子明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采取刑事拘留的决定不符合法定条件,责令遂昌县公安局立即撤销对仇子明的刑事拘留决定,并向记者本人赔礼道歉。同时,丽水市公安局将对该案件办理情况作进一步的调查,查明情况后依照法律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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