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组成国民议会的法国人民的代表们,认为不知人权、忽视人权或轻蔑人权是公众不幸和政府腐败的唯一原因,所以决定把自然的、不可剥夺的神圣的人权阐明于庄严的宣言之中……
第六条 法律是公共意志的表现。全国公民都有权亲身或经由其代表去参与法律的制定。 ——《人权和公民权宣言》
材料二
第三篇 国家权力
第一章 国民立法议会
第二节 初级会议 选举人的选任
第一条 为了组成国民立法议会,积极公民们应每年一次在城市和在区集合为初级会议。
第二条 凡属积极公民,必须:
在一国内任何一地至少已经缴纳了相当三个工作日价值的直接税,并须提出纳税的收据。 ——摘编自《1791年宪法》(法国)
(1)根据材料一、二,指出《人权和公民权宣言》和《1791年宪法》关于公民权利的规定有何区别。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指出《人权和公民权宣言》与《1791年宪法》作出有关公民权利的规定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