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学家顾准曾说:“唯一行得通的办法,是使行政权不得成为独占的,是有人在旁边‘觊觎’的,而且这种‘觊觎’是合法的,决定‘觊觎’者能否达到取而代之的,不是谁掌握的武装力量比谁大”。符合这一理念的政治体制是:
史学家钱穆指出:“此制用意,在于用一个客观的考试标准,来不断地挑选社会上优秀分子,使之参与国家的政治。”下列文献、史料与“此制”直接相关的是
《晋书》记载,西晋文学家王沈“少有俊才,出于寒素,……为时豪所抑”,升官无望,感叹生不逢时。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
公元前200年汉高祖下令,凡“民产子,可免除二年徭役”。唐贞观初年规定,“民男二十,女十五以上无夫家者,州、县以礼聘娶,贫不能自行者,乡里富人及亲戚资送之。”明朝初年,政府鼓励早婚,同时把人口增减作为考核地方官政绩的标准。以上统治者这样做的原因有①长期战争造成人口锐减 ②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劳动力是财富的源泉③劳动人口是国家兵力、徭役和税收的主要承担着 ④多子多福观念的影响
《耒耜经》记载:“辕有越,加箭,可弛张焉。……所以进退,曰评。进之则箭下,入土也深;退之则箭上,入土也浅。……横于辕之前末曰槃,言其可转也。左右系,以乎轭也。辕之后末曰梢,中在手,所以执耕者也。……江东之田器尽于是。”这一农具出现于
《汉书·董仲舒传》中说:“天道之大者在阴阳,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是故阳常居大夏而以生育养长为事,阴常居大冬而积于虚空不用之处。”由此可看出董仲舒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