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知小麦抗锈病是由显性基因控制,让一株杂合子小麦自交得F1,淘汰掉其中不抗锈病的植株后,再自交得F2,从理论上计算,F2中不抗锈病占植株总数的 ( )
有关全能性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植物组织培养的过程可以归纳为:①②③④,对此叙述有错误的是:
下列四个选项中不涉及植物组织培养技术的是:
将A种植物细胞(基因型为Aa)和B种植物细胞(基因型为Bb)去掉细胞壁后,诱导两种细胞的原生质体融合,形成单核的杂种细胞。经过组织培养得到的杂种植株是:
某优良品种水稻的基因型为AaBb,其花药通过组织培养,形成了试管苗。下列对这一培养过程的叙述中,错误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