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通志》载:“曹氏,叔振铎,文王子而武王弟也,武王克商,封之於陶丘,为宋景公所灭,子孙以国为氏。”由此可见导致曹姓形成的制度应该是
有学者认为:文学家用语体文(即白话文)撰作,其实不待五四白话运动,即已有相当丰长的传统。下列文学作品中不能证明这一观点的是
清雍正时,川陕总督年羹尧有《谢御书陆贽奏议叙文折》。硃批:“览卿奏谢,知道了。此事当具本奏,令众知不私。此篇文朕先已发出乾清门,满汉大臣看过。本上文意可另斟,着特谕。”对此理解不正确的是
孔子曰:“天何言哉? 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老子曰:“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韩非子曰:“唯夫与天地之剖判也俱生,至天地之消散也不死不衰者谓常。”由此可知,三者都
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指出:理论在一个国家的实现程度……光是思想竭力体现为现实是不够的,现实本身应当力求趋向思想。下列各项中,促使“现实本身趋向思想”的包括 ①郡县制 ②科举制 ③解负令 ④自然法
王夫之认为“尽天地之间,无不是气,即无不是理也”。 以为“气”是物质实体,而“理”则是客观规律。这一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