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史学家说:“对于西方的挑战,中国的反应之所以迟钝,是由于中国社会在19世纪中叶面临很不平常的历史环境。内部事务万分火急,至于对西方则可以暂缓一步。”这里所讲的“西方的挑战”最主要是指
《独立宣言》颁布后的美国“不能算是一个独立国家。既没有财权,又不能征税,更无法维持一支常备军,对新生的国家在许多方面起着消极作用。资产阶级和一切有产者都希望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政府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和维护既定的秩序。”这表明,当时的美国主要应当解决的问题是
英国前首相温斯顿·丘吉尔在《英语国家史略》中这样描述:“当不受法律约束的克伦威尔死后,在许多人心中暗自怀着一种如释重负的轻松感。英国为克伦威尔举行了一次最欢乐的葬礼。后来,当查理二世允诺尊重议会和先例后返回伦敦时,受到市民的热烈欢迎。”这说明英国
《大宪章》所涉及的权利主体仅限于僧俗贵族和自由民,而自由民只占当时人口的14%,这表明《大宪章》在人权保障上有很大的历史局限性。相比之下,《权利法案》颁布后英国在人权保障方面的进步性突出表现在
“字母,就算是用金子写成,也添附于纸和羊皮纸,……如果蒂丘斯在你的纸或羊皮纸上写了一首诗、一段历史或一篇演说,对这一整体,不是蒂丘斯,而是你将被判定为所有人。……如果某人在他人的木板上作画,有些人认为木板添附于画;另一些人则认为:画,无论是怎样的,添附于木板。但朕(指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认为,木板添附于画较好。”对这一罗马法原始文献理解正确的是
.奥古斯都允许外出当兵的儿子,对他在服役期间取得的财物享有合法权利,如果该儿子在未立遗嘱的情况下死亡,其财产将转归其父。后来,这一原则也适用于在其他各种公务部门服务时获取的财物。此外,对不是来源于父亲的财产,同样也允许儿子享有一定程度的利益。材料说明在罗马帝国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