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公元前3世纪中叶以前,罗马法律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罗马公民,居住在罗马的异邦人不能享受此法的保护,被称为公民法或者市民法,内容主要是有关罗马共和国的行政管理、国家机关及一部分诉讼程序的问题。公民法存在明显的缺陷.主要表现为:法律的主体范围狭小、内容保守、形式主义色彩浓厚、保留大量氏族残余等。随着罗马对外征服地区的扩大,罗马的社会政治和经济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公民法不足以解决帝国疆域内出现的各种复杂的问题。于是,罗马法逐渐形成了普遍适用于罗马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这就是有名的万民法。
材料二 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在其著作《罗马法的精神》一书中说:“罗马帝国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基督教),第三次以法律。武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失,宗教随着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和科学的发展而缩小了影响,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欧美各国在不同程度上无不受到罗马法的影响。20世纪初罗马法的影响经过日本,延伸到了中国。
材料三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发展,中国的法律制度和法律观念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罗马法精神在中国的复兴,私法精神在中国的复兴,人文主义在中国的复兴。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也可以说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也必然要求罗马法精神的复兴,当然绝不可能是两千年前西方古典法律制度在中国的重现和恢复。
——江平《罗马法精神在中国的复兴》
请回答:
(1)据材料一说出公元前3世纪中叶以来罗马法发生了什么变化?并指出发生变化的背景。
(2)结合材料二和所学知识说出罗马法对西方世界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3)材料三为什么主张在中国复兴罗马法精神?为什么反对在中国重现和恢复两千年前西方古典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