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时,灾异频发。每当灾害发生,皇帝常常下罪己诏。据黄仁宇先生统计,《汉书》中记载皇帝颁布“罪己诏”多达33次。这反映了A“大一统”主张 B“三纲五常”学说C“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 D“天人感应”学说
徐天麟在《西汉会要》中说:“汉祖龙兴,取周秦之制而兼用之,其亦有意于矫前世之弊矣。”以下制度的实行印证了这一观点的是
“胡惟庸绝不是朱元璋的真正目标,朱元璋要毁灭的是胡惟庸背后的那个庞然大物。”“那个庞然大物”是指
唐代文学家柳宗元说:“周之失,在于制;秦之失,在于政,不在制”。材料中的两个“制”分别是
《吕氏春秋·慎势》:“先王之法,立天子不使诸侯疑焉,立诸侯不使大夫疑焉,立嫡子不使庶孽疑焉。疑生争,争生乱,是故诸侯失位则天下乱,大夫无等则朝廷乱,妻妾不分则家室乱,嫡孽无别则宗族乱。”上述材料说明宗法制
明治政府改革封建等级制度,改革之后的“平民”包括 ①农民②武士③商人④僧侣⑤神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