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一家杂志评论说:“多年以来,我们都被一个精心的阴谋所操纵,目的是建立一个涵盖全欧的社会主义共和国。将有一个傀儡议会、一支欧盟军队、一种货币。联盟总统取代我们的立宪君主。降下大英米字旗,。升上那片有黄星的蓝色抹布。大家高唱‘一快乐颂’曲调,歌词的意思其实是‘永别了,不列颠!’”这段文字反映了英国对哪一趋势的消极态度?
18世纪末,当时的英国政治家埃蒙·伯克已意识到美国革命的意义:“一场伟大的革命已经发生……这一革命的发生并不是由于任何现存国家中力量的变化,而是由于在世界的一个新地区出现了一个新的种类的新国家。”之所以说美国是一个“新的种类的新国家”,主要是因为美国实行 ①一党制 ②总统制 ③责任内阁制 ④联邦制⑤共和政体 ⑥二元制君主立宪政体
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最高法院和低级法院的法官如忠于职守,得终身任职。”这一规定的直接目的是
“共和国总统由参众两院联合组成的国民议会依绝对多数票选出。”法国1875年宪法的这一条款仅以一票之多获得通过;1877年,共和派在议会选举中获胜,法国共和政体运行。但当年君主派的一家报纸仍叫嚣:“我们要把共和国和共和派搞成连狗都不如的烂泥浆。”这从根本上反映出
有学者认为,《十二铜表法》的制定是古罗马平民阶层的胜利。该学者的主要理由应该是
“如果在夜里行窃的人被人当场杀死,则这种杀人的行为被认为是合法的。”(《十二铜表法》第八表,第十二条)以上规定反映的实质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