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1787年宪法的评价,不正确的是 ( )
美国总统制共和制与英国君主立宪制相比①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的关系不同 ②国家元首的地位不同 ③政体的阶级实质不同 ④均体现了权力分立、权力制衡的原则
1904年梁启超在《新大陆游记》中曾称誉美国是“世界共和政体之祖国”。他认为“美国之政治,实世界中不可思议之政治也。何也?彼美国者,有两重之政府……各省政府之发生,远在联邦政府以前。虽联邦政府亡,而各省还其本来面目,复为数多之小独立自治共和国,而可以自存。此美国政治之特色,而亦共和政体所以能实行能持久之原因也。”对这段材料理解正确的是
美国历史学家弗格森在《美国革命是(1763—1790)》中写道:“1776年革命派认为自由是保护个人权利,反对政府暴政的侵犯。1787年联邦派所要保持的自由,按他们的理解,则是反对群众暴政的侵犯。”根据他的看法,创立美国联邦政府
美国《独立宣言》中原有这样一段文字:“英王乔治三世,侵犯了一个从来没有冒犯过他的远方的民族的人身、神圣的使命和自由的权利,俘虏了他们并把他们作为奴隶卖到另一个半球去,使许多黑人惨死于运输途中。”后来却把这一段删掉了。其原因是①它具有煽动黑人反抗白人种族压迫的意味②它不利于美国人民团结反对英国的统治③它指责英王犯下了侵犯人权的罪行④北美存在种族歧视,而这段文字替黑人申辩
美国l787年宪法规定:“……最高法院大法官共9名,由总统提名,参议院批准,除非犯罪,任职终身……”这一规定的最主要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