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材料:材料一:唐都长安平面图 材料二:北宋东京(汴京)城平面图 材料三:明清时期,江南地区出现了一些城市,如棉纺织业发达的松江、陶瓷业发达的景德镇、冶铁业发达的佛山、长江的商品转运码头汉口等地。请回答:(1)观察材料一、二两图,与唐代长安比较,北宋东京城市商业有什么新变化?并分析出现这种变化的根本原因。(2)据材料三分析,明清时期城市发展出现的新特点是什么?(3)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国古代商业发展的主要特点。
民主与法制在人类历史发展中经历了逐步演进的历程。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雅典的公职如执政官、将军、议员、陪审员等,均由选举或抽签产生,任职期限均为一年。已任公职者,在其他公民尚未任过一次之前,不得连续担任公职。因为公职不是终身制,而是年年选举更替,因而公民都有轮流担任公职的机会。 ——《雅典的民主》 材料二《权利法案》规定:未经议会同意,国王无权废除法律或停止法律的执行;未经议会同意,国王不能征税;议会必须定期召开;议员的选举不受国王的干涉等。 材料三1787年宪法规定:美国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三部分.分别由国会(分参、众两院)、总统和最高法院行使,又互相制约。……议会议员都由选举产生。众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出,参议员由各州议会选出。……地方必须服从中央的管理,中央要给地方相应的自主权。 (1)结合所学知识谈谈材料一反应了雅典的民主政治的什么特点?如何实现?根据材料二指出英国颁布《权利法案》的目的是什么? 雅典的民主政治与英国的民主政治有何区别? (2)据材料三结合所学知识概括1787年宪法体现了哪些原则?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马克思在《机器、自然力和科学的应用》中说:“火药、指南针、印刷术——这是预告资产阶级社会到来的三大发明。火药把骑士阶层炸得粉碎,指南针打开了世界市场并建立了殖民地,而印刷术则变成新教的工具,总的来说变成科学复兴的手段,变成对精神发展创造必要前提的最强大的杠杆。” 材料二 中国数千年的文明史,古圣贤的道德、教诲,祖宗的制度、成法,是古代辉煌的象征,同时也是进取的阻力。立论,言必称三代;著文,开篇子曰诗云;行事,祖宗成法不可更改。因循守旧,不思变革,是我们伟大民族的另一种“色彩”。 材料三 美国《时代》周刊日前公布了2007年各领域的最佳发明,并同时公布了有史以来的最佳发明家。著名的有蔡伦、达·芬奇、伽利略、牛顿、托马斯·爱迪生、亨利·福特等人。 (1)依据材料一,概括三大发明传入欧洲的影响。材料中“……变成对精神发展创造必要前提的最强大的杠杆”中的“精神发展”指哪些事件? (2)根据材料二分析说明四大发明没有起到推动中国社会进步的原因。 (3)请你填写出下表人物上榜的理由。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魏源在《海国图志·序》中指出:“不善师外夷者,外夷制之。”夷之长技三:“一战舰,二火器,三养兵练兵之法。”又说,“是书何以作?曰为以夷攻夷而作,为以夷款夷而作,为师夷长技以制夷而作。” 材料二 1898年,张之洞发表的《劝学篇》中说道:“中国之祸不在四海之外,而在九州之内。”宣传“民权之说,无一益而有百害”,他提倡“中学为体,西学为用”。 材料三 新文化运动期间,陈独秀等人号召人们“冲决过去历史之网罗,破坏陈腐学说之囹圄”,提出“德先生”和“赛先生”的口号。他指出:“要拥护那德先生,便不得不反对孔教、礼法、贞节、旧伦理、旧政治。要拥护那赛先生,便不得不反对旧艺术、旧宗教。要拥护德先生又要拥护赛先生,便不得不反对国粹和旧文学。” 材料四 李大钊指出:俄国(十月)革命,“是立于社会主义之革命”,是“世界人类全体的新曙光”。他号召人们向俄国学习。 请回答: (1)比较材料一、二指出,在认识近代中国所面临形势的问题上,二者有何不同? (2)分别概括材料一、二的观点,两者的本质共同点是什么?材料三较之材料一、二,其内容又进步在哪里? (3)材料四与材料三有什么联系?又有什么重大影响?
阅读下列材料 ,回答问题。 材料 秦汉时期山林属国家所有,不允许私家占有山林湖泊。东晋以后,巨室大族在南方擅占山泽 。晋成帝颁布了“占山护泽,强盗律论”的禁令,但难以执行。豪强之家违法占山封水,政府无力制裁。平民百姓却无此特权,“富强者兼岭而占,贫弱者薪苏(柴薪)无托”。南朝宋孝武帝实行改制,允许私家合法拥有山泽产权:按官阶等级设限,第一、二品可占山三顷,依品级递减,九品及百姓占山一顷;“若先已占山,不得更占;先占阙(缺)少,依限占足”。私人合法取得山林产权后,山林开放成为常态,产权国有与私有并存。 ——摘编自赵冈《中国历史上生态环境之变迁》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南朝山泽管理制度改革的背景。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南朝山泽管理制度改革的作用。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西汉建立后,“约法三章”不再适应现实需要,新的法令条文不断增加,形成《九章律》。汉武帝时,《九章律》之外的“旁章科条”迅速增至359“章”,仅关于死罪的法律条文便有1 000多条,“律令烦多,百有余万言”;具有法律意义的案例汇编越编越多,《春秋》一书所记史事在判案时也用作参考。 三国魏初,沿用的“秦汉旧律”竟多达906卷,770余万字,东汉以来马融、郑玄等儒学大师对法律的注释也具有法律效力。 魏晋时对法律进行了重大改革。大量行政法规被编辑为“令”,由具体行政部门掌握。改定的新律以刑法为主体,共20篇、620条、27 600字,大大降低了官吏判案时任意引用法令条文的可能性。与汉代明显不同的是,新律不少条文突出上下尊卑,同罪而不同罚。 ——摘编自张晋藩总主编《中国法制通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魏晋法律改革的主要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说明儒学对西汉、东汉、魏晋时期法律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