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提供的最新统计数据,“7·5”事件中共造成197人死亡,1721人受伤。暴力恐怖分子砸烧车辆627辆,其中184辆车被严重烧毁。共导致633户房屋受损,总面积达21353平方米,其中受损店面291家,被烧毁的房屋29户,13769平方米。乌鲁木齐“7•5”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009年10月1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乌鲁木齐“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的三起重大犯罪案件7名被告人进行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阿不都克里木·阿不都瓦伊提、艾尼·玉苏甫、等6名罪行极其严重的被告人被判处死刑;塔衣热江·阿布力米提被依法从轻判处无期徒刑。10月1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14日开庭审理的乌鲁木齐“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的3起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艾合买提江·莫明、托合提·帕孜力、韩俊波3名罪行极其严重的被告人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另有3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3名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5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运用政治生活的有关知识,分析我国政府为什么要对“7·5”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的被告人进行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