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7日,胡锦涛总书记参加政协委员联组讨论时指出:“把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和谐社会贯穿于和谐社会建设的全过程,真正做到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没有“共建”,无成果“共享”,人民群众的“共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力量之源。要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民群众“共建”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必须
①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② 在国民收入的分配中侧重消费,抑制积累
③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④ 鼓励部分地区和部分人先富,先富带后富,实现同步富裕
A.① ② |
B.② ③ ④ |
C.① ③ ④ |
D.① 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