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的八届二中全会认为:1957年度的计划应当在继续前进的前提下,对基本建设做适当的压缩,合理调整和经济部门的比例关系。这表明
中国近代史上的不平等条约中割地和赔款最多的是《辛丑条约》。
元朝时设立宣政院管辖西藏地区,中书省直接管辖元朝大都周围的地区。
“分封制——郡县制——郡国并行制——行省制”,这种演变说明了中国古代一直在着力解决君权与相权的矛盾。
唐太宗时期,假设国家要在关中地区修建一项大型水利工程,这项工程的实施涉及众多机构,按制度规定其运作程序是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工部。
在西周分封制度下,诸侯就是天下的大宗,卿大夫是小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