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9—1814年间,法国的—部法律规定:取消等级的划分,将法国人民分为积极公民和消极公民,凡年满25岁,动产、雇佣工,并缴纳等于三天工资价值的直接税者,叫积极公民。又规定:国王人身神圣不可侵犯,有权任命部驻外使节、高级军官,以及取得立法会议的同意进行宣战或媾和。根据以上内容判断,这部法律制定于
“When in Rome,do as Romans do.”是古代西方的一句俗语,中文一般翻译为“入乡随俗”。 从这一俗语的最初来源来看,语境中的“do”最有可能是指
约翰·索利在《雅典的民主》中写道:“我们不清楚会议成员是如何选出的,但似乎是由三个上流 阶层的表组成,显然,会议握有相当实权,尤其在监督国家官员和制订公民大会议程时,更是一言九鼎。”“三 个上流阶层的代表组成”的是
马克思曾说:“希腊的内部极盛时期是伯利克里时代。”但在体制上,雅典的民主政治也留有一 个“漏洞”,这个“漏洞”就是
明制,内阁大臣的建议是写在一张纸上,贴在奏章上面,这叫做“票拟”。而皇帝用红字做批 示,称为“批红”。按照规定,皇帝仅仅批写几本,大多数的“批红”由司礼监的太监按照皇帝的意思代 笔。以往,太监读书识字是被严令禁止的。明宣宗不仅改了这个规矩,而且在他的鼓励下,宫里还成立了 专门的太监学堂。明宣宗这一作法当时最可能是
我国古代某种制度“引导老百姓想的是如何加入既得利益集团,成为其中的利益者,而不是如 何推翻既得利益集团。”这项制度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