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时期的政治特征主要包括①实行王位世袭制 ②大力推行分封制③实行专制统治 ④开始采用井田制A.②④ B.①② C.①②③ D ①②③④
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相比,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新特点是
1917年4月,列宁根据当时俄国政局的特点。不赞成立即推翻临时政府,主张首先争取全部政权归苏维埃,然后再把小资产阶级政党排除出苏维埃,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列宁提出这一主张的重要依据是
在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建立过程中,1701年颁布的嗣位法发挥了重要作用。该法规定,国王所作的任何决定必须由同意该决定的大臣签署方能生效。这一规定的目的在于
“想参加陪审团的公民按先后秩序依次进入,直到人数到齐为止……开庭审理前,陪审员对案件一无所知,他们了解整个案情、进行判决的唯一依据是诉讼人的演说陈述。”古雅典的这一制度
柳宗元在《封建论》中评价秦始皇废封建、行郡县说:“其为制,公之大者也——公天下之端自始皇。”郡县制为“公天下”之开端,主要体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