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老子实际上主张( )
唐朝杜牧在《上宣州高大夫书》说:“自去岁前五年.执事者上言,云科第之选,宜与寒士,凡为子弟.议不可进。熟于上耳.固于上心。上持下执,坚如金石,为子弟者,鱼潜鼠遁,无入仕路。”材料反映了当时的选官制度
钱穆在<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中对古代某一地方制度作出了如下评价:“(它)就是一个…… 宰相府的派出所,分驻在这个地方来管事。如是则地方绝无权,权只在中央。”这一制度是
秦统一后,“废封建,立郡县”,确立专制集权制度,但皇帝之子、弟封王,一直延续到明清。“分王子弟,以为屏藩”,是历代分封子弟的主要理由。血缘分封长期存在说明
柳宗元《封建论》载:“时有叛国而无叛郡,秦制之得,亦以明矣。”符合这一论断的历史时期是
秦朝时期的军国大事,一般先由丞相、御史大夫和诸卿进行朝议,最后由皇帝裁决。这一做法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