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建设至隋唐时代,以《唐律疏义》为标志,确立了中华法系“以礼入法”“礼法合一”的特色。《唐律疏义》体现的观点是 ( )
汉武帝努力缔造的政体,究其实,是在意识形态层面上对儒家学说作为政治制度的合法性基础,而在具体实践层面上则将法家学说作为统治权术来运用。”对以上材料的说明和解释不正确的是:
17—18世纪,欧洲出现了一股“中国热”,许多思想家对中国文化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德意志的莱布尼茨盛赞儒家道德及其影响下的社会秩序和国家统一。法国伏尔泰认为,中国的考试制度使管理职位人人皆可争取,欧洲应加以采用。以上史实说明了: ①儒家思想总体上符合欧洲资本主义需要②儒家的“大一统”思想符合德意志国家统一的需要 ③中国的考试制度有利于法国资产阶级反对封建等级制度 ④儒家的“民贵君轻”思想对欧洲资产阶级推翻封建君主制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董仲舒对儒学进行改造,西汉儒学与孔孟儒学的主要区别是:
决定西汉统治者从“无为”到“有为”的因素不包括:
在评论秦朝灭亡时,美国历史学家费正清说:“在证明了法家思想确有效用的同时,秦王朝也从反面体现了孟子的一个思想的正确——政府最终还是要依靠被统治者的默认”。此处孟子的“一个思想”具体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