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8日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在总则中明确指出:“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制定本法。”这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