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规定,行政权力归于总统,总统是国家元首和军队的最高统帅,有权任命部长和一切军政要职。总统由参议院和众议院联席会议选出,任期七年,
可以连选连任。总统在参议院的同意下有权解散众议院。
材料二 德意志帝国宪法第15条:“由皇帝任命帝国宰相”;第18条:皇帝任命帝国官吏,“有创制法律之权”;第12条:“皇帝有权召集、召开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以及使议会延期或结束”。
请回答:
(1)试归纳两段材料中国家元首职权的不同之处。
(2)材料二中德国确立的是什么政体?有何局限性?产生这种局限性的主要原因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