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语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吴小如
舒晋瑜
吴小如有三个嗜好,一是作诗,二是看京戏,三是写字。这三个嗜好都受家庭影响。他从小喜欢读书,最大的梦想是当作家。
吴小如年轻时曾经被父亲认为“不是写诗的材料”,年轻气盛的吴小如吴小如不服气,当时就下决心:我非做好不可!父亲晚年的时候,再看吴小如作的诗,问他:“你看你的诗像谁?”吴小如说:“谁也不像。”父亲说:“不对,你的诗像我。”由此可见,吴小如先生受父亲的影响很大,而并不自觉。 从“不够材料”,到得到父亲的认可,吴小如是下了功夫的。在他的印象中, “有兴趣就爱钻研,什么事都有成功的那一天。”这是吴小如的经验。
因为父母喜欢看戏,吴小如三四岁开始听唱片,五六岁便随家人外出看戏,十岁左右就常常偕弟弟同宾跑戏园子,十三四岁亦摹仿小报文风老气横秋写剧评。有一次中学作文,老师给吴小如的批语是:“文章颇像林语堂的‘论语’体,油腔滑调。”吴小如大吃一惊,从此大加收敛,力求横平竖直,再不敢故弄玄虚。
他一生钟爱讲坛。“尽管下了课疲乏得抬不起腿,吃不下饭,但只要走上讲坛,面对着朝气蓬勃的年轻人,把自己一得之愚贡献给他们,感活力顿增,浑不觉老之已至。”吴小如说,梅兰芳、程砚秋、马连良、杨宝森,都是在停止呼吸前不久才离开舞台的。他一生爱看戏,为这些艺术大师十分倾倒。从本心来说,只要自己干得动,决不轻易离开讲坛。
对于学生,吴小如从来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有时候没有把握,也会老老实实告诉提问者:“待我查查书再答复。”为了一个极细小的问题,他可以专门骑车上图书馆泡上半天,一旦有了结果,又会兴冲冲跑到提问者的宿舍详细作答。有一次一位女同学提了一个问题,吴先生在《后汉书》里找到了答案,刚吃过午饭就跑到学生宿舍里去找那位学生。由于正值午休,他只好把材料写下来贴在那位女生的房门上,才心安理得地回家休息。
吴小如的学生陈丹晨曾称吴先生是“乾嘉学术最后的守望者”。在古典文学领域,吴小如先生的研究通达广博,可以从《诗经》讲到梁启超;研究诗文,从先秦贯通于明清与近代。他的学术根基俟实于20世纪,在诗文考证、字义训诂方面,亦有大量为学界瞩目的成果,《读书丛札》即是这方面的代表作。
吴小如擅长书法,遍临名帖,已出版《吴小如手录宋词》《吴小如书法选》等,更多人称他为书法家。父亲在教吴小如学习书法时,就声明了两大前提,即“要学写字应先学做人”;“写字必先读书”。人,“宁可不会写字,也不要做一个俗不可耐的写字匠!”吴小如一生都奉此为准则。“书法最关键的是,功夫在书外。意思就是说,有两条,一是多念书;一是做人要好。这是最基本的。我父亲有一条,做学问首先是做人,人品要好。这是中国传统的美德。到书法本身,只有一条,就是路子正,别学邪门歪道。古人讲横平竖直,写字,字得规范,写出来的字得规矩。”
吴小如先生被称为“学术警察”,是有原因的。他对学界不良现象毫不留情:校点古籍书谬误百出,某些编辑师心自用地乱改文稿,知名学者缺乏常识信口胡说,学界抄袭成风……更关键的是,他的批评方式也并非是所有人都能接受的。沈玉成就曾说吴先生批评不留情面:“连我这老学生都受不了,所以吴先生到处受挤兑碰钉子,一生坎坷。”
吴小如几十年的处境的确如此。他曾在文章中评价自己:“惟我平生情性褊急易怒,且每以直言嫉恶贾祸,不能认真做到动心忍性、以仁厚之心对待横逆之来侵。”在一份给北大百年校庆的题词中,他又重申了“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座右铭。他说:“我这人,一向就是主张表里如一,而且我做的事情都是光明磊落的,我对名利看得很淡。名利对我来说根本是身外之物。”“言寡尤,行寡悔”,是说做人说话要问心无愧,做出来的事情不至于做完后悔。但是吴先生也知道,人不可能一辈子不说错话不做错事。所以,他的主张是,不管别人满意不满意,首先自己不说违背良心的话,不做让自己后悔的事情。
吴小如的一生,坦荡磊落,他说过的一次假话,是对他的父亲。吴玉如先生壮年时,双臂有力,可将幼时的同宝(小如)、同宾(少如)兄弟抱在手中同时抛向空中后再稳稳接住,小兄弟俩对此不以为惧,反而特别高兴,因而吴小如与其父掰手腕一辈子没有赢过。吴玉老临终时,年过花甲的吴小如为了博老人一笑,再次提出掰腕子,其时老先生手腕早已无力,吴小如装作再次输给老先生,意思是:您还是那么有劲。吴小如后来说:那是我平生说过的一次假话。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吴小如刚写诗时下功夫不够,意气用事,曾经被父亲认为“不是写诗的材料”,后来他下了功夫,得到了父亲的认可。
B.吴小如十三四岁摹仿小报老气横秋文风写剧评被老师批评,是因为他油腔滑调,模仿不到家,徒有形式,缺乏内涵深度。
C.吴小如把父亲说的“学写字应先学做人和读书”、“宁可不会写字,也不要做一个俗不可耐的写字匠!”奉为准则,这告诉我们只要人品好了,书法慢慢就提高了。
D.吴小如先生爱做“学术普察”,对不良文风、学风猛烈抨击,表现出一位学术守望者对找国文化的热爱和关切。

E.吴小如深受家庭影响,做人真诚正直、淡泊名利,学向通达广博、刻苦钻研,虽然饱受委屈,却一生坦荡、光明磊落。
(2)吴小如的书法得到认可的原因有哪些?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3)吴小如有哪些品质值得学习,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4)吴小如认为“不管别人满意不满意,首先自己不说违背良心的话,不做让自己后侮的事情”,请结合材料并联系现实谈谈你的看法。

  • 更新:202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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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在山乡传递
——小岗村采访手记
王斯敏
汽车在乡间公路上爬行,从小岗驶向合肥。再见了,小岗,再见了,亲人!掏出笔记本,我在密麻麻的采访记录后写下——
“铭记小岗。这里,有我刚认的一户亲戚,有把我们联在一起的一个人。他,长眠于斯;他,大爱永恒。”
这户亲戚,是我小岗六日的房东关正银一家;这个人,是我们此次采访与追缅的英雄——沈浩。
沈浩走了,却走不出小岗人的心。4000村民对他的思念是那样绵长,如此滚烫,在这六天里的每时每刻,触碰着我感动的神经。
忘不了,在关正银大哥家里,最大最朝阳的房间成了我们三位记者的卧室。细心的大哥大姐准备好寝具、水果、日用品。为我们担水,替我们铺床,每餐饭品种丰盛还变着花样,凌晨一点了,他们仍敞门等待,为收工夜归的我们亮起温暖的灯;
忘不了,在村东头的大包干纪念馆门前,当记错了开会地点的我为赶时间而着急。一位素不相识的村民开来小车,将我送到西头的村委会;在清晨宁静的友谊大道上,当我们迈开步子急急地赶路,又一辆小车戛然停住,硬是送我们到目的地;
忘不了,随意推开一户院门,一句“沈书记”,老奶奶未语泪先流,“你们宣传沈书记,你们就是小岗的大恩人”。回“家”闲谈,话题总是枝枝蔓蔓地离不开“沈书记”。说到动情处,外号“勇敢”的关大哥几次埋头扒饭,偷偷抹去溢出的泪……
为何我们总被亲情和爱意包围?为何沈浩这个名字总引出热泪?答案,或许就在关大哥们新起的一幢幢小楼里,在暖意融融的幼儿园、小学、卫生院里,在即将生金吐银的一个个园区企业里……沈浩。这个付出真爱改变了小岗面貌的外乡人,乡亲们用百倍千倍的爱回报他,浩浩荡荡,永无尽期。
用六天的乡居生活,丈量了沈浩六年的艰辛,更量出了一个坚忍可敬的灵魂。当我们裹着两床棉被仍瑟瑟发抖,你独居在那间透风的小屋,又该是怎样的凄清寒冷?当寂静牢牢罩住刚日落的村庄,你远离亲人的笑语、城市的热闹,又该是怎样的孤单寂寥?当我们一两天就消退了初到的新奇,你2000多个日夜与农田村舍枯守,又怎能那样深情不改、相看不厌?你说,你是带着党的嘱托来的,就一定要在这里扎下根来;你说,你是怀着对土地的爱来的,就一定要让乡亲们过上好光景。
有同仁慨叹:“他是一个建设者,满怀信心却壮志未酬;他是一个战士,携带的武器只有手术刀和医药箱;他是一个英雄,愿把每座碉堡都插满鲜花……”
是的,我还想说,他是小岗的儿子,怀大爱而来,携至情归去;他是虔诚的耕者,播撒着希望,深植下未来。
爱,在山乡传递。
他播下的种子,在下一个春天开花。
选出下列说法中不合文意的两项( )

A.在小岗,有我刚认识的一个亲戚,通过他的介绍,我了解了沈浩,这位亲戚与我们家关系不远,只是以前没有来往。
B.在小岗,乡亲们对我们极其热情,无论认识还是不认识的都热情地帮助我们,因为我们是为沈浩而来。
C.在小岗,随意推开一户院门,说一句“沈书记”,就有一位老奶奶流着泪称我们是小岗村的恩人,对我们宣传沈浩表示感谢。
D.文章极力渲写小岗村乡亲对我们的关爱,这样写衬托了沈浩为小岗村的付出,乡亲们用百倍、千倍的爱来回报他,这说明只有爱人者,人才爱之。

E.这篇采访手记属于通讯类,通讯也是新闻的一种,与一般新闻不同的是,它可以用文艺笔法来反映现实,来塑造人物,来发表议论,来抒发感情。
作者用三个“忘不了”领起三个自然段,叙写了“我”在小岗采访期间,小岗村群众给予“我”的亲情和爱意,作者这样写的目的是什么?
作者说“丈量了沈浩六年的艰辛,更量出了一个坚忍可敬的灵魂”,请结合全文,具体谈谈这“坚忍可敬的灵魂”体现在哪些方面?
文章结尾说“他播下的种子,在下一个春天开花”,请你对这个结尾作一欣赏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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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静钱钟书
周灿人
①12月19日,寂寥的寒夜,清华园日墓旁,烛光隐隐。小提琴哀婉的曲调飘散在清冷的夜空,人群伫立无语。鞠躬,献上白菊。
②偶有路人好奇:“这是在祭奠谁?”
③有人低声答语:“今日是钱锺书先生辞世10周年。”
④10年前,钱锺书安详离世。遵钱先生遗嘱“一切从简”,连在八宝山的告别仪式也只有短短20分钟,“如此寂静”。钱先生的一位生前好友说。那日,清华的南北主干道上飘起了一千只纸鹤,学生们用这种方式,静静地送别他们的老学长。
⑤他的人生,本不寂静。
⑥无论是人们熟稔的《围城》,抑或是近乎天书的《管锥编》,都惊讶了世人,折服了学界。《管锥编》单是书证就数万条,引述涉及了四千位作家的上万种著作中。世人惊叹:“大师风华绝代,天才卓尔不群”。
⑦然而他却只静静地坐在书斋里,照例埋头读他的书,做他的学问。图书馆内很多冷僻线装书的借书单上,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即便是身处困境,他也只是默默地埋头书本。“文革”时他被送干校去劳动改造,能看的只有寥寥几本书,但他只要抱起书本,就能兴趣盎然。第一批 “大赦”回京的名单中,没有钱锺书,也没有杨绛。他们夫妻二人平静地走回走回窝棚。杨先生说:“给咱们这样一个棚,咱们就住下,行吗?”钱先生歪着脑袋认真地想了一下,说:“没有书。”
⑧“文革”后,对钱钟书先生的称颂日渐升高,然而钱家的书斋内一如继往的平静。钱钟书谢绝了一切记者和学者的拜访。有人将此误读为 “清高孤傲,自以为是”。他人的不解,钱先生并未在意过。杨绛先生说:“他从不侧身大师之列……他只是想安安心心做学问。”
⑨ “钱先生做学问是“心在焉”,”清华大学一位老师说,“而我们今天这个社会上,今天这个校园里,有多少人是“心不在焉”。”
10清华大学一位博士生说,他多次读《围城》,读到第三遍时忽然间明白:“围城不是别人给的,正是人在日复一日的生活中为自己编织的。钱先生没有为自己修筑围城,所以,他一辈子都活得坦然、真挚。”
11年后的清华,10年后的12月19日,依旧是纸鹤飘飞,烛光摇曳,依旧只有师生们的心照不语。不时有人向钱先生的照片投来好奇的眼光:“这是谁?”他一生淡泊,未曾想过要轰轰烈烈。但也正是在这种 “寂静”中,他书写了后人无法想象更无法企及的波澜壮阔。我们往往只惊叹“这个脑袋是怎么长的”,却总是忘记了去关注他两耳不闻喧嚣事的用心苦读,和恪守完整人格的刚毅坚卓。
12寂静,这是钱先生心底所愿,不要奇怪为什么他的离世和10周年纪念都如此寂寥,这正是是他一生的格调。
13一位热爱他的读者说:“这个世上唯一的钱锺书走了。”是的,这个时代再没有了钱锺书,是不是也因为这个时代不再寂静?
(选自2008年12月24日《中国青年报》有删改)
下列作品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A.文章写路人对清华师生祭奠钱钟书先生的好奇,突出了他人对钱钟书的不了解。他人之所以不了解,是因为钱钟书清高孤傲,拒绝了一切媒体的采访。
B.不能被“赦”回京,继续留在干校,钱钟书夫妇依然平静。对于希望能够埋头读书、潜心治学的钱钟书来说,干校生活的缺憾只是“没有书”。
C.钱钟书先生作为世人公认的大师,他的人生本可轰轰烈烈而不“寂静”,但他从不想侧身大师之列,没有修筑名利的“围城”将自己“围”住。
D.题目“寂静钱钟书”意味着文章要围绕各种人的“静”来写。如,写清华师生10周年后纪念钱钟书先生,虽没有出现“静”字,但也暗示了“静”.

E.文章报道了清华师生的祭奠活动,写了钱钟书先生给人们带来的好奇、惊叹和崇敬,展现了他的大师风范和完整人格,给人以启迪。
文章倒数第二段加点词语“格调”的内涵丰富,请简要分析。
文章的结尾说:“这个时代再没有了钱锺书,是不是也因为这个时代不再寂静?”请结合全文,探究时代的“寂静”与产生钱钟书这样的大师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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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思之:为“异端、敏感”辩护的律师
赵凌
这是一个温暖的聚会,携着无边的尊敬,几百人在北京的严冬为一位老人祝寿。80岁的张思之频频起身向大家鞠躬致谢。一切尽在不言中。
作为律师,张思之并不特别为公众所知,所办案件也多因敏感而少有公开,更不为媒体报道。他自嘲为“一生都未胜诉的失败者”,可法律界却尊他为“中国最伟大的律师”。
青年学者萧瀚说,他的名字应该被全世界所有律师知道,我不知道在世界范围内还能否找到一位像张思之先生一样,几十年如一日地涉险办案,从未胜诉却从未气馁的律师。因为有了张思之,作为中国人的我们或许可以骄傲地声称,世界上最伟大的律师也许就在中国,而不在任何一个法治成熟的国家或者律师完全无以存在的国家。
张思之最为独特的勇气和成就是为异端辩护。张思之曾在中国历史上那场最著名的审判中出任辩护人。1980年,作为“两案”(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辩护小组的负责人,对这个“政治任务”,司法部事先已对辩护定下调子:定性不能碰;事实不能碰。而作为李作鹏的辩护人,张思之仍为他的当事人抹掉了两条不成立的罪行:一是另立中央,二是谋杀毛泽东。
此时的中国刚刚恢复律师制度,端坐在特别法庭辩护组中央的张思之那刻十分瞩目。然而,此时的他已经53岁。之前张思之经历了15年劳改时光,后又在北京垂杨柳第二中学做了5年教师。
“两案”辩护是张思之律师职业的重航,也是他为“异端”辩护的开始。1990年代初,张思之先后为一批被指控“颠覆政府”的被告人担任辩护律师。多年跟随张思之办案的傅可心女士说,“尽管是依法辩护,但在某些至今仍然把法律当作权力的奴仆的人看来,这似乎也有‘对抗政府’之嫌。可以想见,办理这类案子,需要何种勇气和忠于法律的公心。”
对于这些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案件,张思之深知结果的无可更改,但仍以熊熊努力博取渺渺希望。他因此被喻为人权律师。
张思之说,作为律师,我认为应当是一个天然的人权主义者。身处封建专制传统绵亘千年不衰的境地,“肉食者”的权利意识历来淡薄,使用法律维护人权恰恰是律师的“正道”。
学者贺卫方写打油诗描述张思之:“休言耄耋入老境,酒后面色如稚童。用不告别公莫忘,奋斗直到法治成。”
张思之早年已写好遗嘱之类的东西交给自己的律所,他不惮承认并也时刻洞察随时而来的危险,这危险包括非正常失去生命。张思之最欣赏罗斯福四大自由中的“免于恐惧的自由”,他悲哀于一个律师都无法免于恐惧,何谈让他人免于恐惧。
代理上海郑恩宠案,被几部黑车尾随“护驾”多日后,张思之干脆微笑挥手和他们致意。描述这段经历时,80岁的张思之面色顽皮确如稚童。
“真正的律师,实是一团火,从点燃到熄灭,持续放着光,散着热。艺品高超,仗义执言;爱爱仇仇,义无反顾。”这是张思之的感言。
如萧瀚所言,张思之所承办的案件几乎都是最高难度的案件,这种最高难度并不是体现在案情本身的扑朔迷离,而是体现在案件所处的现实背景。“张思之的失败不是他个人的失败,那是另一种代表了时代和社会的失败,于他自己而言恰恰是最大的成功。”
即使预知必输必败,张思之仍呕心沥血为下一个案件做好准备。这要怎样强壮的心灵才能做到?张思之说,没有韧性,是战斗不下去的。熟悉他的人评价张思之是一个真正的理想主义者。所谓真正,或许正是因为他比通常的理想主义者更多行动而非话语,更多耐性而非雄心,虔诚于过程而非结果。
张思之耐烦,不慕轰动,对所办政治大案不常提起,却对那些不起眼案子中不起眼的小人物心有戚戚。张思之说,每次想起宁夏那个父女同穿一条裤子的农民家庭,他都想落泪。“底层太苦了”。生日致辞中,80岁的张思之声声感谢那些并不在场的普通人,“向弱势大众表达我绵绵不尽的诚意”。
法律学者邓正来评价张思之有一种“在体制中拒绝主流”的品格。“我以为这是一位有担当的律师和一个有批判性的知识分子都需要的品格。”邓正来说,“张老有一句话我内心极为喜欢,‘即使只能做一个花瓶,我也要在里面插一枝含露带刺的玫瑰’,具有这种品格并做这一层事业的人,必能安享一种内心真正的寂寞,我愿张老继续怀着这种高贵的寂寞前行。”
祝寿酒会上作为主角的张思之诚惶诚恐,坐立不安,一副担待不起的样子。闻讯而来的祝贺者远远超越了律师界,也超越了法律界。在这个意义超越祝福含义的场合,张思之说,他被某种说不出的力量感动了。
当道贺者李锐、江平、蒋彦永、茅于轼与张思之并肩坐在一起时,这五位只向真理低头的老人所构成的动人画面将永为经典。
(《南都周刊》有删改)
相关链接:
①李作鹏,1914年4月24日生,江西吉安人。“文化大革命”中积极参与林彪夺取最高权力的阴谋活动。1981年1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确认他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主犯,判处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②“我为什么要为那些践踏法律的人辩护?很简单,为了维护他们的基本人权。”他说,你可以不喜欢他,但不能剥夺他的辩护权,“我不可以违背我自己的天职,我是个律师”。
——《张思之:我为什么为“异端”辩护?》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张思之作为律师并不特别为公众所知,这是因为所办案件因敏感而不被公开,也不被媒体报道,但这并不能影响他的伟大。
B.张思之认为律师应当是一个天然的人权主义者,面对那些践踏法律的“异端”,他虽然不喜欢,但是依然选择替他们辩护,这不是哗众取宠,而是律师的天职——维护每一个人的基本人权。
C.李作鹏在“文化大革命中”积极参与林彪夺取最高权力的阴谋活动,罪名昭彰,作为李作鹏的辩护人,张思之仍然坚持为他的当事人抹掉了两条罪行。
D.张思之最欣赏罗斯福四大自由中的“免于恐惧的自由”,作为一个律师都无法免于恐惧,这体现了在我们这个封建专制传统绵亘千年不衰的社会里权利意识的淡薄。

E.张思之为“异端、敏感”辩护,以熊熊努力博取渺渺希望,他如一团火一样,持续放光散热,仗义执言,义无反顾,只向真理低头。他赢得了律师界、法律界乃至法律界之外的尊重。
(2)一生都未胜诉,可法律界却尊张思之为“中国最伟大的律师”,这是为什么?请结合文本概括分析。
(3)这篇传记在写法上特点突出,谈谈文章大量的引用有什么表达效果。
(4)熟悉张思之的人评价他是一个真正的理想主义者,是因为“他比通常的理想主义者更多行动而非话语,更多耐心而非雄心,虔诚于过程而非结果,”你是否认同此观点,请结合文本并联系实际,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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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之蒿
1969年,屠呦呦和中医研究院中药研究所几位同事一同参与到“523任务”中。那一年,屠呦呦39岁,职称是助理研究员。
屠呦呦出生于浙江省宁波市,是家中五个孩子中惟一的女孩。父亲摘引《诗经》“呦呦鹿鸣,食野之蒿”,为她取名呦呦,意为鹿鸣之声。谁能想到,诗句中的“野之蒿”,竟真的与屠呦呦结下了一生的不解之缘。1951年,屠呦呦考入北京医学院药学系生药学专业,毕业后被分配到中医研究院的中药研究所工作。由于屠呦呦的专业属于西医,中药所送她到中医学习班,用两年半的时间系统地学习中医药。具有中西医背景,而且勤奋,屠呦呦很快崭露头角。她被任命为中药研究所“523任务”研究组组长,带领4名小组成员寻找抗疟药物的线索。
屠呦呦首先系统地整理历代医籍。她还四处走访老中医,就连单位的群众来信也仔细地翻阅了一遍。由此,她专门整理出了一本《抗疟单验方集》,包含640多种草药,其中就有后来提炼出青蒿素的青蒿。不过,在第一轮的药物筛选和实验中,青蒿提取物对疟疾的抑制率只有68%,并没有成为屠呦呦重点关注的对象。
那时,她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胡椒上。这种在中国极为常见的植物,对疟原虫的抑制率达到了84%。这是一个很让人兴奋的数据,但此后的深入研究却事与愿违。屠呦呦发现,胡椒只能抑制疟原虫的裂变繁殖,灭杀效果却非常不理想。放弃了胡椒,她把目光又转向了效果并不突出、却在中医药典籍治疟药方中屡屡被提及的青蒿。
早在公元前2世纪,中国先秦医方书《五十二病方》已经对植物青蒿有所记载;公元340年,东晋的葛洪在其撰写的中医方剂《肘后备急方》一书中,首次描述了青蒿的抗疟功能;李时珍的《本草纲目》则说它能“治疟疾寒热”。
但是,当屠呦呦利用现代医学方法检验青蒿提取物的抗疟能力时,结果却并不理想,最初,青蒿提取物对疟原虫的抑制率为68%,但效果极不稳定,有一次实验,它的抑制率只有12%。
为什么在实验室里青蒿的提取物不能很有效地抑制疟疾?为什么同样的提取物却得出千差万别的结果?屠呦呦一时找不到答案,她重新翻出古代医学典籍,一本一本仔细翻查。直到1971年下半年的一天,东晋葛洪《肘后备急方·治寒热诸疟方》中的几句话触发了屠呦呦的灵感:“青蒿一握,以水二升渍,绞取汁,尽服之。”
绞汁使用的办法,和中药常用的煎熬法不同。这是不是为了避免青蒿的有效成分在高温下被破坏?福至心灵的一个闪念,推开了紧锁青蒿素奥秘的大门。
此后的情节被众多的讲述者概括为,屠呦呦用沸点只有53℃的乙醚,成功提取了青蒿素。其实,提取青蒿素实验的真实过程是繁复冗杂的。
在2009年出版的专著《青蒿及青蒿素类药物》中,屠呦呦提到了当时的一系列实验。这本专业性极强的书籍中记载的实验过程,穿插着大量的化学分子式、专业术语和数据,在记者这样的外行人看来如同“天书”。只有几句高度概括的纲领性描述能够大致明白,读起来亦颇为艰涩:
“青蒿成株叶制成水煎浸膏,95%乙醇浸膏,挥发油无效。乙醇冷浸,控制温度低于60℃,鼠疟效价提高,温度过高则无效。乙醚回流或冷浸所得提取物,鼠疟效价显著增高且稳定。”
她还特别提示:分离得到的青蒿素单体,虽经加水煮沸半小时,其抗疟药效稳定不变,“可知只是在粗提取时,当生药中某些物质共存时,温度升高才会破坏青蒿素的抗疟作用”。
在实验数据的一份效果对比图表中,利用水浸得到的提取物,对疟原虫的抑制率最低只有6%;乙醇浸膏得到的挥发油毫无效果;乙醇冷浸得到的提取物则可达到95%的抑制率;乙醚提取物的抑制率则是100%!那是一种黑色、膏状的青蒿抗疟物质粗提物,离最终的青蒿素晶体尚有一段距离,但确定无疑的是,打开最后宝藏的钥匙找到了。
(节选自《北京日报》2011年10月25日)
相关链接
①疟疾,又称为“打摆子”。在人类与疟疾的持久战斗中,起初最有效的治疟药物源于另一种植物——金鸡纳树。19世纪,法国化学家从金鸡纳树皮中分离出抗疟成分奎宁,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金鸡纳霜”。随后,科学家又找到了奎宁替代物——氯喹。氯喹药物一度是抗击疟疾的特效药。但是,疟原虫渐渐表现出了强大的抗药性,上世纪60年代,疟疾再次肆虐东南亚,疫情蔓延到无法控制的局面。
②2011年9月,屠呦呦获得拉斯克奖。2015年10月,屠呦呦因发现青蒿素治疗疟疾的新疗法获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她是第一位获得诺贝尔科学奖项的中国本土科学家,也是第一位获得诺贝尔生理医学奖的华人科学家。
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与概括正确的两项是

A.19世纪法国化学家从金鸡纳树中分离出了 “金鸡纳霜”,这曾是人类与疟疾的持久战斗中最有效的药物,后又找到的奎宁替代物——氯喹药物,一直是抗击疟疾的特效药。
B.早在公元前2世纪,先秦医方书就已经对植物青蒿的抗疟药效有所记载,随后东晋的葛洪在《肘后备急方》书中描述了青蒿的抗疟功能;《本草纲目》明确说它能“治疟疾寒热”。
C.本文以记叙为主,按时间顺序,用平实的语言,全面介绍了人类与疟疾斗争的历史,尤其是以屠呦呦为代表的中国科学家,继承优秀传统文化,为世界抗疟作出了巨大贡献。
D.屠呦呦的父亲摘引《诗经》“呦呦鹿鸣,食野之蒿”,为她取名呦呦,寄寓颇深。从北京医学院毕业分配到中医研究院后,“野之蒿”真的与屠呦呦结下了一生的不解之缘。

E.为了避免青蒿的有效成分在高温下被破坏,屠呦呦用沸点只有53℃的乙醚,成功提取了青蒿素——一种黑色、膏状的青蒿抗疟物质粗提物,成功找到了打开最后宝藏的钥匙。
屠呦呦在研制抗疟药物的过程中做了哪些事?请简要概括。
文章多处引用,这些引用分别起到什么作用?请从不同角度简要分析。
屠呦呦获奖,有多方面的原因,请结合文章,谈谈你的理解。

  • 更新:202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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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宗颐的书写情怀
方孝坤
有人把饶宗颐比作一座山、一片海、一座孤独的海岛。学术界称他为“国际瞩目的汉学泰斗”、“整个亚洲文化的骄傲”。
香港特首曾荫权说:国学大师饶宗颐以旷世之才,文通六国,学富五车,堪为一代鸿儒。
文化部前副部长郑欣淼说:饶公继承了我们传统文化最精致典雅的一部分。他研究之广、学问之深,古今一人而已。
北京大学季羡林教授说:近年来,国内出现各式各样的大师,而我季羡林心目中的大师就是饶宗颐。
饶氏家族是近代潮州首富,书香门第,少年饶宗颐就是在自家的藏书楼“天啸楼”中打下了学问的根基,同时也打下了书画的坚实基础。他幼年即从唐人欧阳询及颜真卿之楷书及宋人行草入手。现在其潮洲故居壁上,仍存有他13岁时以欧体楷书所写对联,笔力刚健,不似幼年人之作。他的梨俱室还藏有他20多岁所书的扇面,也是典型欧体行书,他的早年学书经历似乎跟常人无异,但表现出的天赋则大异常人。
饶宗颐对前人书画艺术有极高观察力及转化能力。他的书法能够神追古人又极具个性。他曾对张猛龙碑、龙门二十品等北碑,及唐欧阳询化度寺碑,深入研习其笔法,之后他广阅众碑之余,偶然涉笔写其他北碑与唐碑,皆能写得形神俱似而又匠心独运。他写金冬心漆书,参入了爨宝子,汉简隶体写得比金冬心还要灵动,他的隶书,扎根汉碑而广参汉镜铭、砖文、木简,同时吸收了清代隶书的意趣,既沉雄刚健,又生动有趣。行草方面,师法古人,自上而下,博精约取。篆书则广泛吸收古文字修养,独具特色。在工具的选择上,饶宗颐善用茅龙笔,且扩展其功能。亦书亦画,各体皆能,其成就远远超越茅龙笔书法的创始人理学大家陈白沙先生。
饶宗颐的书法成就体现在他的博、厚、通。
在学习古人上,饶宗颐博学诸家,转益多师,楷书除上述诸家外,更取法瘗鹤铭、张猛龙碑、爨宝子碑及龙门造像。章草取法简而参以急就章。行草好唐怀素与宋黄山谷、米南宫。隶书取径张迁碑、石门颂及开通褒斜石刻,而参入清人意趣,篆书于天发神谶碑,浸淫至深。正是在广博的学习和积累过程中,其书写技巧得到锤炼和升华,其书法视野得到开拓,其书法学养得以丰厚。其学书过程不仅遍临经典,而且结合自己的学术实践和思考对传统书法及其理论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思考,并且留下了精辟的理论,为后人提供了更多的营养。饶宗颐的“学书十要”对书法技法、学书的路径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发人深省。
饶宗颐之所以能够在学术和书画上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我认为有两点非常重要,一是他有一颗童心——一颗探索世界的不知疲倦的童心,他自己曾经表述过,他孜孜以求的学术之路其实都是在玩,似轻松幽默的话语包含了他的达观和童真,没有这份童真,就没有他对这个世界的探索精神,没有这份童真就没有他的独特的书画艺术。另外一点是他的书写情怀,所谓书写情怀,就是生活之闲暇可以以书画以寄情,生活之沧桑可以以书画以移情,生活之劳碌可以以书画以悦情。
2003年8月底,饶公患上了轻度中风,他的右手偏瘫,不能提笔。香港大学饶宗颐学术馆主任郑炜民博士去看望他,饶宗颐跟郑炜民说:“炜民,我将用左手写字画画,学高凤翰一样。”当时饶公已经用左手执笔,练习写字。到2003年12月24日,饶公来学术馆,走进他的画室内,开始画画;他已经用右手执笔绘画的,很快就画成一幅《灵鹫山图》。饶公先左手,后右手,凭着顽强的毅力和执著恢复了左手的功能,重新利用他的智慧的手书写性情,挥洒人生,他的书画情怀和书写实践验证了书画延年益寿的功能。
饶宗颐就是一位让人崇敬和瞻仰的书法大师。
(摘编自《传记文学》2013年10月第281期)
(1)下列对传记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

A.有人把饶宗颐比作一座孤独的海岛,一方面肯定他的巨大成就让人难以企及,另一方面也暗示了他的一些思想还不能被世人理解。
B.饶宗颐的隶书,吸收了清代隶书的意趣;行草方面博精约取;篆书广泛吸收古文字修养。从中可以看出饶宗颐对前人书画艺术有极高的观察力和转化能力。
C.饶氏家族是近代潮州首富,书香门第,少年饶宗颐就是在自家的藏书楼“天啸楼”中打下了坚实的学习基础,幼年即从唐人欧阳修及颜真卿之楷书及宋人行草入手,早年学书经历大异常人。
D.正是有学养和人格作为支撑,饶宗颐才成为了一位让人崇敬和瞻仰的书法大师。他的才情和他的锲而不舍的精神使他的书法学养变得越来越丰厚。

E.饶宗颐自己曾经表述过,他孜孜以求的学术之路其实都是在玩,可见,他在进行学术研究时只有轻松和乐趣,从来都不会感到疲劳。
(2)饶宗颐是一位让人崇敬和瞻仰的书法大师,他是怎样成就这一点的呢?请概括回答。
(3)文章开篇引用了学术界和一些名人对饶宗颐的评价,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4)文中说“饶宗颐的书法成就体现在他的博、厚、通。”请结合文本并联系实际,谈谈你对这句话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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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纯如:她用生命点亮历史
2004年11月9日,一位年轻的华裔女作家在美国加州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她的突然离去震惊了整个世界。据不完全统计,仅在美国,就有230多家报纸、电台、电视台发布了这一消息,并向这位年轻的华裔女子致以敬意。近年来,还没有哪一位华人的去世在美国引起如此之大的震动。
她就是张纯如,《南京暴行——被遗忘的大屠杀》一书的作者,与篮球天才姚明、钢琴家郎朗一起被美国华文媒体誉为“最引人瞩目的在美华人青年”。
1968年3月28日,张纯如出生在美国新泽西州普林斯顿的一个华裔移民家庭中。纯如之名出自《论语》:“乐其可知也:始作,翕如也;从之,纯如也。”纯如,意思是和谐美好,既有父母思念故国的苦涩,也有父母对女儿所寄托的期许。
张纯如1989年从伊利诺伊大学新闻系毕业后,开始了专业写作的道路。她的第一本书《蚕丝——中国飞弹之父钱学森》广受好评。
1997年12月,南京大屠杀60周年。张纯如在此前用近三年的时间,在世界各地访问了许多幸存者,参阅了大量的历史文献,在各种触目惊心的资料的基础上,撰写、出版了英文版《南京暴行》。此书一经问世,就震惊了西方世界,在随后数年内再版十余次,迄今印数已近百万册。
在童年的时候,纯如与父母谈话时,父母经常会提到遥远的1937年,在大洋彼岸一个叫南京的城市里发生了些什么,她的祖父如何逃离那个人间地狱,滔滔长江水如何被鲜血染成了红色…… 1994年12月,张纯如在加州第一次看到南京大屠杀的黑白照片时,更是感到了无比的愤怒。的确有南京,的确存在大屠杀,但是为什么有人否认它?纯如为这一现象震惊了,几乎所有的西方人都知道希特勒的罪行,却无人知晓日本人在中国进行的大屠杀。她为此感到阵阵心悸。
对于在美国这样的物质社会来说,一个年轻女孩花几年时间去写一本历史著作,在很多人看来是不可思议的,因为年轻人都要争分夺秒地奋斗赚钱、成家立业。不过,这位当时只有25岁的女孩有一个念头:“这本书能不能赚钱我不管,对我来说,我就是要让世界上所有的人了解1937年南京发生的事情。”
为了撰写《南京暴行》,纯如收集了中文、日文、德文和英文的大量资料,以及从未出版的日记、笔记、信函、政府报告的原始材料,她甚至查阅了东京战犯审判记录稿,也通过书信联系日本的二战老兵。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所长王卫星回忆说,1995年7月,张纯如在南京待了25天左右,“她那时才27岁,由于气候不适应,经常感冒,但她的工作一点也不耽误。当时南京的天气很热,她不顾自己的身体,把大部分时间用在采访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寻访日军暴行发生地以及翻阅国内资料上,每天工作时间有10小时以上。”当时担任纯如翻译的杨夏鸣副教授回忆说,“她很认真,更十分严谨,常常用美国材料与中文材料核对事实。她听不大懂南京大屠杀幸存者的方言,但她全录下来了。她这个人通常会打破砂锅问到底,有时真觉得她有些偏执。”
在收集资料的过程中,张纯如最大的收获便是使中国人民找到了“中国的辛德勒”——约翰•拉贝先生,找到了拉贝详细记录南京大屠杀的日记。今天,详细记录了五百多起惨案的《拉贝日记》已经被翻译成中、英、日等多种文字,保存在德、日、美、中等国家的档案馆里,成为历史的见证。
在完成《南京暴行》时,纯如有一个心愿,希望“这本书能够唤起其他作家和历史学家的兴趣,使他们都能尽早调查、研究南京大屠杀幸存者的经历,毕竟,这些来自过去的声音正在逐年减少并终将全部消失。更为重要的是,我希望本书能够唤起日本的良知,接受对这桩事件应负的责任”。
年仅36岁的纯如离开了,她死前留下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曾认真生活,为目标、写作和家人真诚奉献过。”她的墓碑上写有这样的话:“挚爱的妻和母亲,作家、历史学家,人权斗士。”
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馆长朱成山与纯如有过多次交往,他一直很钦佩张纯如的执著、知性和追求真相的勇气。他曾对记者说:“对于纯如的父母和孩子,他们失去的是女儿和母亲;对于中国人,他们失去的是一个正直的同胞和朋友;而对于整个世界,他们失去的则是一个勇于说真话并努力让别人相信事实的人。”(文章有删改)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

A.许多人不能理解张纯如这样一个年轻女孩花几年时间去写一本历史著作,因为他们认为年轻人就应该争分夺秒地奋斗赚钱、成家立业。
B.引用一些友人对张纯如的回忆,可以使张纯如的形象更加真实,从侧面客观真实地体现了张纯如的精神面貌。
C.张纯如自杀的原因是她在收集图片资料的过程中,对人类在战争中表现的残暴人性的绝望和抑郁让她不能自拔,而且外界的压力使她整日处于惊恐不安之中。
D.在收集资料的过程中,张纯如发现了详细记录了五百多起惨案并已经被翻译成中、英、日等多种文字的《拉贝日记》,这本日记成为历史的见证。

E.全文重点记叙了张纯如写作《南京暴行》的经过,真实感人。语言在叙事中充满抒情的张力,使文章更有感染力和可读性。
张纯如是一位出色的作家,她写作《南京暴行》的原因有哪些?请简要分析。
张纯如在创作过程中表现出了哪些性格特征?结合全文,请简要分析。
当今世界仍不太平,恐怖主义和其他暴行仍然存在,人类应该怎样对待过去沉重不堪的杀戮和侵略的历史?请结合本文和现实,谈谈你的看法。

  • 更新:202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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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家画天空,背后有科学
爱德华·蒙克的《呐喊》中,天空充满了红色的颜料,它们像一大块黏糊的东西,看起来如此沉重,似乎即将冲压下来。这夸张的色彩也许不是画家的随意泼墨,美国得克萨斯州立大学物理学家唐纳德·奥尔森在《天空和望远镜》杂志中指出,蒙克画中的红色天空,也许是一种自然现象。
那些传世画作往往反映了真实的气候环境情况。希腊气象局科学家赫里斯托斯·泽雷弗斯所带领的科研小组也做了类似的研究。他们搜集了554幅日落油画和水彩画。这些画作分别出自181位著名画家之手,其中包括法国印象主义画家德加、奥地利画家克里姆特、荷兰画家伦勃朗、德国宫廷画师鲁本斯等。最后把他们的研究论文发表于《大气化学与物理》杂志上。该论文分析了16世纪以来554幅描绘日落景象的名画中红绿两色的使用频率,结果表明,在过去的100年中,大气中的悬浮颗粒物浓度一直呈上升趋势。他们认为,由自然原因和人为原因造成的大气中粉尘含量上升,会阻碍阳光进入大气层,导致全球暗化。
英国伯明翰大学气象学家约翰·托宁多年来也一直在苦心研究各个时期英格兰各地的天气状况,他意外发现莫奈旅居伦敦期间的作品为他留下了宝贵的资料。莫奈创作于那时期的画作中,展现了阳光在泰晤士河上跳跃闪耀,天空呈现出奇异的色彩变化。约翰·托宁想到,这些丰富的颜色并非出于莫奈头脑中的艺术幻想,而来自于真实的伦敦生活。那漫天黄色,应是高硫含量的煤燃烧后烟尘和硫酸盐颗粒散布到空气中,成为水蒸气的凝结所致,在此条件下形成的雾霾比自然形成的雾更为持久。比较巧合的是,狄更斯在反映英国工业革命时期的小说《雾都孤儿》中也写道:“在城市边缘地带,雾是深黄色的。靠里一点儿,是棕色的。再靠里一点儿,棕色再深一些。直到商业区的中心地带,雾是赭黑色的。”
科学家并且还去做了验证,选取莫奈1898—1900年间创作的9幅作品,结合他同一时期的信件和日记,与美国海军天文台的数据对比。令他们惊叹的是,莫奈身为艺术家,却如同科学研究者一样,一丝不苟地记录了创作日期及太阳所处的位置,绝无臆造。所以印象派大师的确是非常可信地用手中画笔将伦敦当年的绝世光影留存于世。不过印象派大师的绚丽色彩,可能来自PM10之类的大气污染物,想到这点不免让人有点沮丧。
(节选自《北京青年报》2015年1月23日,入选本试卷时,有删改)
下列对文中画线句中“沮丧”的原因的解说最恰当的一项是(   )

A.蒙克的《呐喊》中,天空充满了红色的颜料,它们像一大块黏糊糊的东西,看起来如此沉重。
B.日落油画和水彩画中红绿两色的使用频率随着大气中粉尘含量的上升而上升。
C.莫奈画作中那漫天黄色实为高硫含量的煤燃烧后的烟尘和硫酸盐颗粒散布到空气中形成的雾霾。
D.原先人们对印象派大师作品艺术特色的认识可能是错误的,而且PM10之类大气污染物早已有之,这不免让人有些失落。

下列说法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科学家的研究证明,一些著名画家笔下夸张的色彩,一定程度上是大气污染等自然现象的真实呈现。
B.约翰·托宁多年来对英格兰各个时期各地的天气状况的苦心研究取得突破性进展,一开始就得益于他对莫奈旅居伦敦期间的作品的研究。
C.研究者认为,大气中的悬浮颗粒物浓度呈上升趋势能导致全球暗化,不过并非都由人为原因造成。
D.艺术家莫奈对创作日期及太阳所处位置的客观记录,与美国海军天文台同期的数据相比,相当客观。

作家狄更斯与画家对天空雾气的描绘趋同的原因是什么?谈谈你的理解。

  • 更新:202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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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水苍凉话屈原
张坚固
两千多年前的那个时候,来自君王无故的怒气和指责,被迫的疏隔和远离,对于屈子,就像是孩子第一次遭受的不公平对待。我仿佛看到他的不知所措,他的想不通,他执拗的不舍的背影。
他还是被疏远、流放了,虽然他一度倔强地辩解,说是自己主动走的。但我们都不信,他自己也不信。屈赋中几乎每一句话,他的理智都是不相信的,但他的心灵相信。
美人与香草,爱慕与背弃,远逝与归来,全部的屈赋都在纠结着。每个读者都感觉到诗中话语和意象的一再重复,惟有屈子不自觉。他深深沉溺其中,唯恐那个人不知、不信,于是一遍遍地诉说,一次次地表白。而那个人的反应如何呢?——他掉过头去,“佯聋而不闻”。看到这里,不觉失笑了,他们就像一对过家家的孩子。这个动作甚至让我觉得,怀王并非要刻意地伤害,只是他像孩子一样任性和不耐烦,忽然地就“不理你了”。这其中也许有旁人的挑拨,也许是彼此人格中的不和谐因素慢慢凸显,让他们隐约意识到,彼此要走的道路将是多么不同。怀王后悔了曾经赋予他的无限制的信任和权力,他要把它们收回来,却用了最粗鲁的方式。他像孩子一样自私,并不去考虑这一切的后果。于是,撕毁诺言、背弃情谊的痛苦,全部推压到了屈子身上。
他们终究不是孩子。两人之间的变故,牵动着整个国家和人民的命运。而这,更时刻折磨着屈子的身心。
是真的越来越远了。屈子从郢都离开,一路摇摇晃晃来到了湖南。这是我的家乡。沅湘一带的奇山异水,对后世的文学家而言,是个最富诗趣的所在,他的《离骚》,浪漫主义风格的吟诵,就是在这里写就的。但对于屈子,它更有可能是一个无法逃避的莫大恐慌。去年我在湘西采风,很多地方都还是渺无人烟。可以想象,两千多年前的这里,是怎样荒芜一片。
长时间这样脱离社会的生活,会把一个正常人逼疯的,何况屈子本来就不正常。于是,我们读到的诗句渐渐语无伦次了。我无法控制自己有这种感觉:诗中的想象越是奇幻流丽,语言越是脱俗出尘,他就越是憔悴疯癫。如果有故人看到他那时的样子,恐怕要心碎了。可是,没有人。
他是那么偏执的一个人。那里的食物,他怕吃下去不洁,把花瓣和露水当作食物;那里的衣服,会玷污他清白的躯体,宁可穿着他荷叶做成的奇异衣裳,行吟在寂寞的泽畔。他自恋,比美人更美,比娇女更娇,比坚强更坚强!
一方面极疯癫,另一方面却极清醒。他清楚地看到国家一步步衰落,社会的黑暗与人心的浑浊。他厌恶那个浑浊的世界,面对那里,他一点也不掩饰自己的清高和自豪。可是当他远离那里的时候,又是多么不舍。仿佛一次长途旅行,从希望开始,却曲折不期,回返已是暮途,“登高吾不说兮,入下吾不能 ”,“屈心而抑志兮”,委屈身心,压抑感情,不能遏制,这是他心里永远的矛盾,永远的痛处。
心灵和身体的双重折磨,到了如何不堪的地步,才让屈子走向了汨罗江的水波?诗篇中说得很明确,自沉是经过深思后的抉择,并非一时血气上涌或是神经失常的冲动。这更让我心痛——没有人比他更热爱生命。他那么喜欢美丽的花草,香洁的衣裳,那么害怕光阴的流逝,他对尘世怀着极端眷恋。但最终给他以归属感的,竟是滚滚波涛。屈子用他的生命完成了他一生的追求和证明了他高洁的人格!这是一场人格的悲剧,这样的人,必然有这样的结局,无论我们如何不甘。
如果我是江边生长的一株芷草,必曾牵留过他的衣袂。千年来端午落下的龙舟雨,是那时牵留不住的泪水。
(选自《株洲二中》报137期,有删节。)
对文章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最准确的两项是( )

A.屈原是被疏远了、流放了,但他却倔强地辩解说是自己主动走的,说明他有时也有点维护面子的虚伪。
B.文中加点的“那个人”“那里”分别指代的是:“那个人”是指楚怀王;“那里”是指楚国的国都即郢都。
C.文中“他像孩子一样任性和不耐烦,忽然就‘不理你了’。”隐晦地表达了楚怀王流放屈原的粗鲁方式。
D.文中引用屈赋中“香草”,“荷叶、花瓣、露水”,象征的是诗人屈原高洁、不与世俗同流合污(出淤泥而不染)的品格。

E.“沅湘一带的奇山异水”激发了屈子的诗情,这是《离骚》诞生的最主要的原因。说明屈子即使被流放,也有流连山水的闲情逸致。
作者说怀王和屈原都像个“孩子”,请说说这两个“孩子”所蕴含的意义有什么不同?
为什么说屈子“一方面是极疯癫,另一方面却极清醒”?
结合“如果我是江边生长的一株芷草,必曾牵留过他的衣袂。”探究作者在文中表达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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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学泰斗”周汝昌
2012年5月31日凌晨,95岁高龄的著名红学家周汝昌先生悄然离世。他的女儿对外表示,按照父亲遗愿,不开追悼会,不设灵堂,让他安安静静地走。
1918年,周汝昌降生。先生自幼聪慧,少年时常听母亲讲《红楼梦》的故事。然而,真正使他步上“研红”之路的,是著名学者胡适先生。
那是1947年,在燕京大学读书的周汝昌收到兄长的信函,说他看到亚东版《红楼梦》卷首有胡适的一篇考证文章,其中有敦诚与敦敏皆系曹雪芹生前挚友的新论说,他嘱周汝昌查证。周汝昌遍查燕大图书馆,终于在敦敏诗集中发现了那首《咏芹诗》。周汝昌将这一发现撰写成文,在《民国日报》发表。看到文章的胡适当即复信周汝昌,自此,胡、周书信往来,切磋讨论《红楼梦》,成为现代红学史上的一段佳话。
从那时起,周汝昌开始了长达60来年的“红楼”之旅,因痴迷《红楼梦》,他的书斋就叫脂雪轩。痴迷到什么程度?痴到不记得自己和家人的生日,却对曹雪芹的生日、忌日记得一清二楚。痴方能执著,方能锲而不舍。曹雪芹当年创作用了10年,“十年辛苦不寻常”;周汝昌先生则用了近60年。有两句诗为证:“五十六年一愿偿,为芹辛苦亦荣光。”几十年下来,研究硕果累累,著述等身:1953年出版代表作《红楼梦新证》,以丰富翔实的内容,将《红楼梦》实证研究体系化、专门化,此书被誉为“红学史上一部划时代的著作”;另一部代表作《石头记会真》是他历经50余载潜心努力、对11种《红楼梦》古钞本的汇校勘本,堪称当今红学版本研究之最。另出版有《曹雪芹》、《红楼梦与中华文化》、《献芹集》等数十部专著,涉及红学领域各个层面。尤其是晚年,研究成果呈现井喷的态势,令不少后学钦佩不止。要知道,周汝昌先生继1954年双耳失聪之后,1974年又因用眼过度,两眼近乎失明。可以想见,能取得如此丰硕的学术成果,先生要付出怎样的艰辛!
周汝昌是继胡适等诸先生之后,新中国研究《红楼梦》的第一人,享誉海内外的考证派主力和集大成者。他把胡适、顾颉刚、俞平伯的“曹、贾互证”方法最大限度地、最完整地发挥出来。由于崇尚实证,他的每一个论点的提出都以充分丰富的文献资料为基础。又因为崇奉实录,他把全部实证工作都作为论证实录的手段。周汝昌的《红楼梦新证》乃至后来的“曹学”,其基本的方法论就是以历史上的曹家与小说中的贾府双向互证,在以历史材料推证小说本事的同时,又以小说情节反推历史,史学与文学合而为一。正是从《红楼梦新证》开始,“红学”实证研究开始体系化、专门化,后来它被称作“红学史上一部划时代的著作”,这年周汝昌35岁。
红学家梁归智认为周先生是一个“解味道人”,是解曹雪芹味道的人。梁归智用“痴人”和“赤子”这两个词语形容周汝昌,他说周先生的一生全部投入到红学研究中,为红学发痴,为人单纯。
周汝昌不仅是红学家,还是中华文化学家。他对中华文化、对学术真理,坚守不渝,穷追不弃。“我喜欢‘国货’,喜欢民族风俗。我喜欢民族建筑、民族音乐……对这些方面,也许有些人看我很保守、落后,甚至冥顽不化。不了解这一切,很难理解我为何后来走上了红学道路,为何又如此地执著痴迷,甘受百般挫辱而无悔意,也不怨尤。”周汝昌在其自传体色彩的著作《天地人我》中这样写道。
先生一生淡泊名利,一直蛰居在一幢小楼内,过着俭朴至极的晚年生活。脂雪轩内陈设简单,唯一现代化的设备就是一台电脑,是他的女儿兼助手周伦苓帮他打印文稿用的。先生快乐地沉浸在他的研究中。
“百读红楼百动心,哪知春夜尚寒侵。每从细笔惊新悟,重向高山愧旧琴。只有英雄能大勇,恨无才子效微忱。寻常言语终何济,不把真书换万金。”这便是这位泰斗级学者——一位真正意义上的中国传统知识分子最值得骄傲的精神写照。
【相关链接】
① 周汝昌读中学时研习宋词。在燕大读书时,与顾随、张伯驹、钱锺书等都有唱和,其诗词功底颇得各位先生赏识。他为刘旦宅先生《石头记人物画》中的40位人物每人配写了一首诗,令画册生色不少。他在诗词上的造诣,使他选注的《范成大诗选》、《杨万里选集》一直为学林推重。幼年时醉心欧楷笔法,20岁后又致力于唐人写经,深研《兰亭》后,得右军真脉,其“横逸飞动、作草如真”的周体书法,在众多书家中神采焕然。
② 周汝昌大学毕业时,他的论文是英译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著作《文赋》。后来,他成为被燕大中文系研究院录取的第一名研究生,把《二十四诗品》译成英文介绍到欧洲,也把英国诗人雪莱的《西风颂》以《离骚》的文体翻译成中文。
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因为年轻时支持著名学者胡适的观点,并得到胡适的赏识,所以周汝昌走上了研究《红楼梦》的路。当然兄长周祜昌的指点也很重要。
B.周汝昌研究“红楼”和“曹学”时,崇尚实证和实录,以历史上的曹家与小说中的贾府双向互证,在以历史材料推证小说本事的同时,又以小说情节反推历史,史学与文学合而为一。
C.作为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学家,作为红学家,周汝昌喜欢民族风俗、民族建筑、民族音乐等,因而有些人认为他保守落后,甚至冥顽不化。
D.周汝昌生长于乱世,身体多病,晚年双耳失聪,两眼近乎失明,生活简朴不富裕,但他不以为苦,因为他有追求,有目标。

E.《石头记会真》是周汝昌历经50多年的研究而完成的《红楼梦》古钞本的汇校勘本,堪称当今红学版本研究之最。他也凭借众多的研究成果成为中国的“红学泰斗”。
红学家梁归智用“痴人”形容周汝昌,他对红学研究的“痴迷”体现在哪些方面呢?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周汝昌一生硕果累累,被誉为“泰斗”的他在学术研究方面上取得了那些成就呢?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周汝昌先生是“一位真正意义上的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纵观他的一生,这位大家的身上体现了哪些“最值得骄傲的精神”?请结合材料简要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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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学泰斗”周汝昌
2012年5月31日凌晨,95岁高龄的著名红学家周汝昌先生悄然离世。他的女儿对外表示,按照父亲遗愿,不开追悼会,不设灵堂,让他安安静静地走。
1918年,周汝昌降生。先生自幼聪慧,少年时常听母亲讲《红楼梦》的故事。然而,真正使他步上“研红”之路的,是著名学者胡适先生。
那是1947年,在燕京大学读书的周汝昌收到兄长的信函,说他看到亚东版《红楼梦》卷首有胡适的一篇考证文章,其中有敦诚与敦敏皆系曹雪芹生前挚友的新论说,他嘱周汝昌查证。周汝昌遍查燕大图书馆,终于在敦敏诗集中发现了那首《咏芹诗》。周汝昌将这一发现撰写成文,在《民国日报》发表。看到文章的胡适当即复信周汝昌,自此,胡、周书信往来,切磋讨论《红楼梦》,成为现代红学史上的一段佳话。
从那时起,周汝昌开始了长达60来年的“红楼”之旅,因痴迷《红楼梦》,他的书斋就叫脂雪轩。痴迷到什么程度?痴到不记得自己和家人的生日,却对曹雪芹的生日、忌日记得一清二楚。痴方能执著,方能锲而不舍。曹雪芹当年创作用了10年,“十年辛苦不寻常”;周汝昌先生则用了近60年。有两句诗为证:“五十六年一愿偿,为芹辛苦亦荣光。”几十年下来,研究硕果累累,著述等身:1953年出版代表作《红楼梦新证》,以丰富翔实的内容,将《红楼梦》实证研究体系化、专门化,此书被誉为“红学史上一部划时代的著作”;另一部代表作《石头记会真》是他历经50余载潜心努力、对11种《红楼梦》古钞本的汇校勘本,堪称当今红学版本研究之最。另出版有《曹雪芹》、《红楼梦与中华文化》、《献芹集》等数十部专著,涉及红学领域各个层面。尤其是晚年,研究成果呈现井喷的态势,令不少后学钦佩不止。要知道,周汝昌先生继1954年双耳失聪之后,1974年又因用眼过度,两眼近乎失明。可以想见,能取得如此丰硕的学术成果,先生要付出怎样的艰辛!
周汝昌是继胡适等诸先生之后,新中国研究《红楼梦》的第一人,享誉海内外的考证派主力和集大成者。他把胡适、顾颉刚、俞平伯的“曹、贾互证”方法最大限度地、最完整地发挥出来。由于崇尚实证,他的每一个论点的提出都以充分丰富的文献资料为基础。又因为崇奉实录,他把全部实证工作都作为论证实录的手段。周汝昌的《红楼梦新证》乃至后来的“曹学”,其基本的方法论就是以历史上的曹家与小说中的贾府双向互证,在以历史材料推证小说本事的同时,又以小说情节
反推历史,史学与文学合而为一。正是从《红楼梦新证》开始,“红学”实证研究开始体系化、专门化,后来它被称作“红学史上一部划时代的著作”,这年周汝昌35岁。
红学家梁归智认为周先生是一个“解味道人”,是解曹雪芹味道的人。梁归智用“痴人”和“赤子”这两个词语形容周汝昌,他说周先生的一生全部投入到红学研究中,为红学发痴,为人单纯。
周汝昌不仅是红学家,还是中华文化学家。他对中华文化、对学术真理,坚守不渝,穷追不弃。“我喜欢‘国货’,喜欢民族风俗。我喜欢民族建筑、民族音乐……对这些方面,也许有些人看我很保守、落后,甚至冥顽不化。不了解这一切,很难理解我为何后来走上了红学道路,为何又如此地执著痴迷,甘受百般挫辱而无悔意,也不怨尤。”周汝昌在其自传体色彩的著作《天地人我》中这样写道。
先生一生淡泊名利,一直蛰居在一幢小楼内,过着俭朴至极的晚年生活。脂雪轩内陈设简单,唯一现代化的设备就是一台电脑,是他的女儿兼助手周伦苓帮他打印文稿用的。先生快乐地沉浸在他的研究中。
“百读红楼百动心,哪知春夜尚寒侵。每从细笔惊新悟,重向高山愧旧琴。只有英雄能大勇,恨无才子效微忱。寻常言语终何济,不把真书换万金。”这便是这位泰斗级学者——一位真正意义上的中国传统知识分子最值得骄傲的精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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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周汝昌读中学时研习宋词。在燕大读书时,与顾随、张伯驹、钱锺书等都有唱和,其诗词功底颇得各位先生赏识。他为刘旦宅先生《石头记人物画》中的40位人物每人配写了一首诗,令画册生色不少。他在诗词上的造诣,使他选注的《范成大诗选》、《杨万里选集》一直为学林推重。幼年时醉心欧楷笔法,20岁后又致力于唐人写经,深研《兰亭》后,得右军真脉,其“横逸飞动、作草如真”的周体书法,在众多书家中神采焕然。
② 周汝昌大学毕业时,他的论文英译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著作《文赋》。后来,他成为被燕大中文系研究院录取的第一名研究生,把《二十四诗品》译成英文介绍到欧洲,也把英国诗人雪莱的《西风颂》以《离骚》的文体翻译成中文。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周汝昌与著名学者胡适的交往缘于在《民国日报》上发表的一篇文章,文中主要介绍了敦敏诗集中发现的那首《咏芹诗》,这引起了胡适的兴趣,从此两人书信来往不断。
B.周汝昌的代表作《红楼梦新证》,是他历经50余载潜心努力的成果,该书以丰富翔实的内容,将《红楼梦》实证研究体系化、专门化,此书被誉为“红学史上一部划时代的著作”。
C.周汝昌继承了胡适、顾颉刚、俞平伯的“曹、贾互证”的研究方法,成为新中国研究《红楼梦》的第一人,享誉海内外的考证派主力和集大成者。
D.周汝昌对中华文化的研究始终坚守不渝,穷追不弃,他喜欢“国货”,喜欢民族建筑、民族音乐,对有些人认为他保守、落后不以为然,甚至到了冥顽不化的程度。

E.红学家梁归智认为周汝昌是一个“解味道人”,他用“痴人”和“赤子”这两个词语形容周汝昌,认为他的一生全部投入到红学研究中,为红学发痴,为人单纯。
(2)简析文章结尾“还是让老人家安安静静地走吧”一句在文中的作用。
(3)周汝昌一生硕果累累,被誉为“泰斗”的他取得了那些成就呢?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4)周汝昌的一生,给我们哪些启示?请结合全文及相关链接,简要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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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墨王侯”谭鑫培
在中国艺术史上,“粉墨王侯”谭鑫培对京剧的贡献,不仅在于开创了一大流派谭派,更重要的是,他完成了将徽、汉、昆、梆子诸腔转化为成熟的京剧剧种的任务。
在谭鑫培之前,尽管京剧在程长庚、余三胜、张二奎时代已经创立,但草创时期的京剧杂有汉(腔)、京(腔)、秦(腔)、昆(曲)、梆(子腔)的特点。至谭氏时代,他以天纵之资,“联络五方之音,合为一致”(小铁笛道人《日下看花记》序),正式确立了以京、汉语音为主,包含湖广韵、中州调的“复合型”京剧音韵体系。
谭鑫培对京剧的众多行当都有重要影响,尤以对老生行的影响最大。谭氏以前,老生行由“老生三杰”——程(长庚)、余(三胜)、张(二奎)创立了一种兼济壮美(气势)、优美(韵味)的整体性风格。程、余时代,正值鸦片战争之后,国人在内忧外患的形势之下,对慷慨悲壮、充满阳刚之气的唱腔高度认同。因而这一时期的老生唱腔,古朴简练,圆洪庄重,平正无巧,拉长声,翻高唱,放悲音,直腔直调,激越饱满。应该说,程、余、张完成了京剧唱腔的第一次创制,但总体上仍不出以气势取胜的范围。随着京剧自身的演进和成熟,当时已经出现壮美(气势)和优美(韵味)分流演进的趋势。谭鑫培根据自己的嗓音条件,集长庚、二奎、九龄等人之长,广泛地从小生腔、青衣腔、大鼓腔、皮影腔中吸收营养,进行旋律、节奏的巧妙变化,使京剧从“老三杰”诸腔杂陈的阶段,走向音韵声腔统一、“唱念做打”全面发展、突出人物塑造的成熟时期,迈出了具有开创性和历史性的一步,“集众家之特长,成一人之绝艺,自皮黄以来,谭氏一人而已”(陈彦衡<旧剧丛谈》),实在不为过誉。谭鑫培完成了京剧由重壮美向重优美的风格转换,确立了百年京剧以韵味取胜的主导地位。
从中国艺术史的角度考察,谭是继程长庚之后奠定京剧国剧地位的关键人物。程长庚之前或同时期的北京舞台,既不乏一些名伶名角,同时也是一个诸腔杂陈、多派竞争的时代,京剧还没有定型,尚有徽派、汉派、京派之分;同时昆曲、梆子等剧种也常和京剧同台争胜,还不能说程长庚身后的京剧就已经具备了他派艺术无可比拟的宗主地位。但历史的偶然性赋予了京剧一种历史的机缘:在程长庚身后又出现了一位能将徽、汉、京融于一体的后继者谭鑫培。谭氏以其独特的艺术魅力,使上至太后、皇帝、王公贵族,下至贩夫走卒的各个阶层成为京剧的忠实观众。清末的北京街头,到处是对谭派唱腔的众口模仿:“家国兴亡谁管得,满城争说‘叫天儿’。”此后的百年光景,京剧迎来了一个高度普及化和大众化的新时代,成为大众文化生活的重要内容。
谭鑫培以其独特的人格魅力和社会影响力,将社会加于艺人身上的“下贱”意识大大扫除,有力推进了京剧艺术的职业化。在谭氏之前,艺人社会地位很低,艺人群体对自身社会地位也缺乏基本的认同。如享有盛名20年的郭宝臣终身不灌唱片、不教徒弟、不留影像,自谓“不愿自误误人”。即使是有“伶圣”之称的程长庚晚年也要让长子出京“寄籍正定,事耕读”,反映出其内心也不以演艺为高尚行业。但谭鑫培却从不把自己当“戏子”,即便是在王公大臣面前也不卑不亢,不以执业梨园为贱,还开创了世家梨园的传统。“四海一人谭鑫培,声名卅载轰如雷”这是百年前一代文坛骁将梁启超对谭鑫培的赞誉。伴随着百年来京剧的发展和对世界的影响,“伶界大王”谭鑫培之名,不仅没有消散于历史尘埃之中,反而熠熠生辉,至今回响不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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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谭鑫培早年曾演武生,武功根底坚实纯熟,身手矫健稳练,所以无论演靠把戏、箭衣戏或折子戏,都能做到身段灵活洒脱,干净洗炼……所演各剧,在剧词和表演艺术上多有加工改革之处。又能扬其所长,避其所短,他面形清癯,因此不常演王帽戏;演《定军山》的黄忠,不戴帅盔而戴扎巾,都是为了掩其所短而发挥其所长。 (百度百科)
②谭鑫培是我国著名京剧老生表演艺术家,其创始的谭派是对后世影响最大的一个京剧艺术流派。他亲手培育了杨小楼、梅兰芳、余叔岩三位京剧大师。此外,他还主演了中国的第一部电影《定军山》,在里面表演了自己的京剧拿手片段。 (《北京青年报》)
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文章第一段简要概括了谭鑫培对京剧做出的巨大贡献——开创流派、使剧种成熟,以及他的人格魅力和社会影响力,有总领全文的作用。
B.谭鑫培以天纵之资,正式确立了以京、汉语音为主,包含湖广韵、中州调的“复合型”京剧音韵体系,从而完成了京剧的创立。
C.在“气势”“韵味”两种风格流派分流演进的过程中,谭鑫培完成了京剧由重壮美向重优美的风格转换,确立了京剧以韵味取胜的主导地位。
D.文章结尾引用了梁启超先生对谭鑫培的赞誉,梁先生的话不仅赞扬了谭鑫培在京剧界声名远扬、影响深远,而且也增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E.文中大量使用了京剧专业术语,这不仅是行文的需要(从专业的角度较为详细地介绍传主在京剧方面的建树),而且也丰富了文章的内容。
文章多次提到程长庚,这对写谭鑫培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谭鑫培在奠定国剧地位方面做出了怎样的贡献?请简要回答。
你认为谭鑫培能够超越前人,在京剧艺术方面做出巨大贡献的原因有哪些?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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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徽因墓前
①一座小巧的坟墓平躺着,墓碑上是简简单单地几个字,没有主人的生平简介,一块刻着秀丽花圈的汉白玉说明了她的身份:这里埋着林徽因,一位诗人,母亲和建筑师。“建筑师林徽因墓”普通的几个字却吸引了一个时代又一个时代的人前来瞻仰。
②诗人,作家,文人,画家,建筑师,或许不仅仅是如此吧。林徽因,那个时代让人魂牵梦萦的女孩,那个时代被誉为第一才女的女孩,是浪漫的化身,是聪颖的集合。只是,这里埋葬的是一位老人,一位五十岁的老妇人……
③“我说你是人间的四月天,笑响点亮了四面风,轻灵在春的光艳中交舞着变。……雪化后那片鹅黄,你像;新鲜初放芽的绿,你是;柔嫩喜悦,水光浮动着你梦期待中的白莲。”这是你的诗《人间四月天》,是世人所熟知的。只是,知道你却是通过与你说得清又道不明的徐志摩。“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地来”的《________》让徐志摩的文采诗情达到了高峰,却又因此牵扯出了你。林徽因,志摩的挚爱,岳霖的红颜,思成的妻子。
④我想说,你是幸运的。你出生的时代是旧中国最黑暗的岁月,穷人鬻妻卖儿,流离失所,而你出生在一个殷实的家庭,祖父为官,父亲为政。幼小的你便受姑姑良好的教育,及长便随父亲游历欧洲。你是聪慧的,小巧的,那时的你便流露出才学的锋芒。欧洲的见闻,新式的教育,你成了既具有中国传统女性的柔和又富有新思想的民国女子。17岁遇志摩,接触新诗,那是你诗人气质的开始。二十岁为泰戈尔的随行翻译,不久即赴美留学。天生质丽,再加良好的教育,你终于成了才女。
⑤我想说,你是理性的。浪漫的志摩只能是诗歌里的伴侣,他的诗人才情,他的文人理想,注定不能给你这位有着让人怜惜的小性情的女孩以幸福,他是让人品味的。严谨的岳霖只能是话语里的知己,作为哲学家、逻辑学家的他身上少了些浪漫的情怀,他无法读懂诗歌中的你,他是让人欣赏的。有点木讷却又充满活力的思成,他是你最能依赖的伴侣,学者的沉稳、文人的包容,只有他,才能容忍、照顾你的诗情画意,他是让人依靠的,而你选择了他。
⑥我想说,你是坚韧的。动乱的岁月里,你总是走访于各地,考察古建筑,描摹古画,于古典文集里寻找传统建筑的风格。颠沛流离,艰苦探索,住山屋,喝泉水,忙碌至深夜,却依旧用诗文来描述传奇的建筑。内战中奔走四方,游说众人,只为力保古城之完整。病榻之上,国徽之设计、英雄碑之构思,终于殚精竭虑为病魔夺去生命。不过,却也造就了建筑家的你。
⑦我想说,你是智慧的。情窦初开却不为所动,追求自由却形成独特品格,女孩的小性情却化为一串串的诗句,灯红酒绿却洁身自好,文人沙龙却始终保持最初的秉性,情感蔓延却总可以把住最后的底线,只是为了欣赏而欣赏,为了浪漫而浪漫。志摩遇难,在翻看其书信文集时不经意地把关于自己的篇章拂走,终于没有了那时的流言。才华横溢的岳霖却总作为精神的知己,没有秘密中的私语。所以,你成了众人眼中的四月天。
⑧我想说,你是慈祥的。匍伏在床边,看着睁着眼睛四处闲看的孩子,你的母性一一显露,用眼睛、用神情与幼小的他交流,似乎他已是一个小男子汉。高举着孩子,露出灿烂的笑容,此刻他不是你的负担,而是你幸福的来源。一手牵着儿子,一手牵着女儿在水中游泳,全身心地关注着他们,却不忘把牙齿显露。或者,在屋内翻阅书籍时,透过窗户看到树荫下玩耍的孩子,一首诗歌便在笔尖流出,闲散地,乐在地,美美地,享受着。
⑨六十年了,你静静地躺在这里,周围是熟知的更多的是那个年代陌生的光荣人物,没有亲人,没有朋友,只和闻一多先生、徐悲鸿先生、梁思永先生的墓遥遥相望着,可是又有什么关系呢?正如你墓碑仅书“建筑师林徽因墓”,你不只是一个母亲,不只是一位妻子,你是林徽因,是一个时代年轻人的标志,是属于所有人。没有你的照片,没有你的生平,没有你亲人的名字,仅那汉白玉的花圈就足矣——它是英雄碑碑座雕饰的样品。
⑩伫立在你的墓前,想象着你的平生。四月的风吹动着,耳边唦唦作响,依旧有早天里的云烟,依旧有风里的笑响,依旧有一树一树的花开,只是少了燕的呢喃,少了雪后的鹅黄,少了梦中期待的白莲。
⑾我也是千万人中仰慕你的一员,只是我什么都未带,只有一颗虔诚的心。觉得应该做些什么,看着你墓石上被风吹得零乱的花,思索了良久,终于以我心中美的形象将它们一一摆好。不知是否摆得恰当,不知是否多此一举,不知是否折损了你的自然美,不过终究只是一种心意,只是一种仰慕,只是一种怀念。风的刮来,它们还会恢复到你我都未知的状况,是什么,谁也不知。
⑿你是幸运的,你是理性的,你是坚韧的,你是智慧的,你是慈祥的。你是爱,是暖,是希望,你是人间四月天!
从全文看,第①段有何作用?
在第③段中的横线处,填上一首诗歌的名称。
徐志摩、梁思成各有什么特点?与林徽因是何关系?
第⑩段中画线句的景物描写有什么作用?
该文中间以“我想说,你是……”的句式,引出段落内容,请分析其妙处。
对于林徽因、徐志摩,人们还念念不忘他们陪同64岁的印度大诗人泰戈尔访华的事情。请你想象他们三人行走中国的情景,描绘一下你脑海中某一定格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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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梦麟在北大
至1949年,在北京大学的历任校长中,蔡元培奠基,蒋梦麟造房,胡适封顶,北大的传统绵延不断。蒋梦麟承上启下,掌校时间最长,自然功不可没。他为什么会成为北大功臣呢?这与其在北大的所作所为有关。
五四运动后,蔡元培悄然离开北大,委托蒋梦麟主持北大校务。蒋梦麟临危受命, “半年的欠款,六百饥饿教职员,三千惹祸的学生,交到我手里,叫我怎么办?”他出言谨慎,亮出低姿态,安戢人心,继续提倡民主和科学,使北大重回宁谧的书香氛围中。他认为“建设新国家于学校之中”,学生自治是必不可少的内容。让学生自治而不是“治自”,学校要依靠感情化导而不是严格的法纪,这就是蒋梦麟的办学理念。
1920年10月,蔡元培出国考察,蒋梦麟再次代理北大校务。1923年,蔡元培因事愤然辞职,蒋梦麟第三次担任代理校长职务,直到1926年“三一八惨案”爆发后,蒋梦麟被北洋军阀列入黑名单,他只好离开北大逃到上海,结束了将近七年的北大生涯。
作为蔡元培的继承人,蒋梦麟认为北大精神既是一种公共意志,又是一种学风。他认为:“社会能影响到政治,政治也能影响到社会;社会能影响到学术,学术也能影响到社会。无论哪一方面做起,都是有效的。”
他还指出:现在的问题是“许多人看见实际问题解决的困难,知道唱几句社会和学术的高调,最容易缴卷,就把学术和社会的研究,作为避世的桃源。或者钻进学术和社会的研究里面,忘了应世的目的”。结果,不是“养成万恶的政治”,就是产生“一班不切世务的迂儒”。这对学术和社会,都有害无益。
此外,蒋梦麟提出知识界参与政治不可忘记本职工作,否则就会失去自身的价值,也不可能改良政治;也不应参与维持现状的政治,不能因为参与政治而妨害学术研究。
蒋梦麟在北大经历了北洋政府、国民政府(初期)和抗日战争三个时期,每个时期又恰好七年左右。1930年底,国民政府为了振兴北大,任命蒋梦麟为北京大学校长,他明确提出“教授治学,学生求学,职员治事,校长治校”的方针,将教政分开。实行教授专任制度,提高专任教授的薪酬待遇。蒋梦麟用人不拘一格。钱穆没有学历,他聘其为北大教授。他有魄力,有担当,勇于承担辞退旧人这一得罪人的事情。这除了职责之外,还与他的人格追求有关。因为他“以儒立身,以道处世,以墨治学,以西办事”。他尊重个人自由:凡个人行为之不涉及公众权益者,他绝不过问或批评;凡他的同事在分层负责的范围内所决定的事项,他从不挑剔或干预。他信服老庄的道理,对于屑细的是非之争与成亏之辨看得很淡。因此他能够超脱于复杂的人事纠纷之上。
不幸的是,就在蒋梦麟组建的“新北大”刚刚开学之际,就爆发了震惊世界的“九一八”事变。1935年11月,蒋梦麟与北平各大学校长教授联名发表宣言,斥责冀东伪政府,反对华北“自治运动”。为此日本宪兵找上门来,“请”蒋梦麟去位于东交民巷的日本兵营进行解释。蒋梦麟毫无畏惧地深入虎穴之后,一个日军大佐居然想把他挟持到大连。面对危险,蒋梦麟冷静地说:“如果你们要强迫我去,那就请便吧——我已经在你们掌握之中了。不过我劝你们不要强迫我。如果全世界人士,包括东京在内,知道日本军队绑架了北京大学的校长,那你们可就要成为笑柄了。”
在这位大义凛然的北大校长面前,无计可施的敌人只好把他放了。
抗日战争爆发后,北大、清华与南开组成国立西南联合大学。在抗战争期间,三所大学合作,为中华民族保存了文化学术的火种,谱写了弦歌不绝的佳话。这一切,如果没有蒋梦麟的努力和坚持,是不可能的。
抗日战争胜利前夕,他出任行政院秘书长,从此离开了他服务多年的北大。
(节选自智效民《蒋梦麟对北京大学的贡献》,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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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北洋政府时期,经常拖欠教育经费。虽然政治上狂风暴雨迭起,北大却引满帆篷,安稳前进。图书馆的藏书大量增加,实验设备也大见改善。国际知名学者如杜威和罗素,相继应邀担任客座教授。(蒋梦麟《西潮•新潮》中对自己服务北大时期的回忆)
②现北大教授陈平原感叹:“偶然得到若干三十年代(蒋梦麟任北大校长期间)老北大的课程表及教学规划,比照一番,令我辈后学汗颜不已。”
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从“蔡元培奠基,蒋梦麟造房,胡适封顶,北大的传统绵延不断”一句中可以知道,蒋梦麟尽管有功于北大,但作用比不上蔡元培和胡适。
B.五四运动之后,蒋梦麟临危受命,临时代理北大校长,让北大走上教授治校,学生自治的发展之路。
C.1930年底,国民政府任命蒋梦麟为北大校长,他的办学理念使北大得以生存和壮大,一些办学规划和制度几十年之后还让后人自叹不如。
D.蒋梦麟在北大经历了北洋政府、国民政府(初期)和抗日战争三个时期,共二十一年左右,为北大的发展呕心沥血,抗战时期尤其居功至伟。

E.蒋梦麟运用儒道思想立身处世,运用墨家思想及西方科学理论治学办事,这是他的人格追求,也是他事业上取得成功的一个条件。
蒋梦麟为什么能够从日军的魔掌中脱身?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原因。
为什么说蒋梦麟先生是“北大的功臣”?请简要回答。
蒋梦麟认为知识分子应该怎样正确处理“研究学问”与“参与实际事物”的关系?请结合材料与现实生活,谈谈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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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徐志摩
余杰
①1933年11月19日,现代诗坛的夜莺徐志摩,在失事飞机的烈焰中,结束了他35岁的生命,逍遥地“云游”去了。
②“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徐志摩是一位从头到脚都充满了浪漫气息的天才诗人。他的一生,如同他热烈崇拜的拜伦、雪莱、济慈一样,彻底地奉献给了远在云端的理想。我感到惊奇的是,在那被鲁迅形容为“处处是非人间的黑暗”的二三十年代的中国,怎么会有这样一个信仰如此单纯的诗人?我始终觉得他不像一个纯粹的中国人。因为中国人很少像他那样快快乐乐、认认真真地做梦。中国人大都是世故的,滑头的。而在徐志摩的眼里,生命如同一注清泉,处处有飞沫,处处有闪光;生命也像一段山路,处处有鲜花,处处有芳草。
③不幸的是,错乱的时代与困苦的现实一天天浸蚀着他明朗的心房,他渴望像孩子那样哭,像孩子那样笑,但生活却强迫他长大。他的歌声越来越低沉,他的目光越来越黯淡,他的笑容越来越稀疏,他的诗作越来越晦涩。一只秃笔去,一只秃笔回,再无当年剑桥的神采飞扬。生活的牵制、政治的压迫、舆论的指责、友人的背离……团团地包围住了这位坚持浪漫理想的诗人。“你们不能更多地责备我,我觉得我已是满头的血水,能不低头已算好的。”是的,一辈子徐志摩没有绝望过,也没有怨恨过谁。在最悲壮的那一幕到来之前,尽管现实的黑暗一点点地吞噬着他那理想的新月所放射的清辉,他还是在痛苦中竭尽全力挣扎着,写诗作文、教书、办刊物、开书店,甚至实验农村乌托邦计划……作为一个诗人,他注定像蚕一样用生命结成雪白的茧,在茧成的那天羽化飞升而去;作为一个诗人,他也注定像荆棘鸟一样,衔着锐利的荆棘,在只有一弯新月的夜晚,不断为理想而鸣唱,直到满嘴鲜血淋漓,直到生命的终了。
④进入30年代以后,徐志摩开始感到,尽管诗歌弱小的翅膀在那里扑腾,还是没有力量带着种种的累赘往天外飞。当每个聪明的成年人都对皇帝的新衣赞不绝口的时候,那个喊出“什么也没有看见”的孩子的下场也就可想而知了。在这一点上,徐志摩很像安徒生——既深味人世的苦楚,又保持不老的童心。然而,长不大的彼得·潘毕竟只是一个遥远的神话,徐志摩则是一棵无法与土地告别的树。追求了一辈子的美,突然发现面前傲然开放的是一朵恶之花。我们无法揣度他当年的心态,那该是一种怎样的心态啊。
⑤人世间的经验好比是一团火,许多人都敬鬼神而远之,隔江观火,拿出冷酷的心境去估量一切,不敢投身到轰轰烈烈的火焰里去,因此这个暗淡的生活,简直没有一点光辉。只有徐志摩肯亲自吻这团生龙活虎的烈火,火光一照,化腐朽为神奇,遍地开满了春花,难怪他天天惊异着,歌唱人生的传奇。
⑥“飞”是徐志摩理想的象征。在诗歌《云游》中,他写道:“脱离了这世界,飘渺的/不知到了哪儿,仿佛有/一朵莲花似的云拥着我/拥着我到极远的地方去/唉,我真不希望再回来/人说解脱,或许那就是罢!”
⑦于是,他真的不回来了,真的解脱了。这是一个他早已洞悉的宿命。我不得不相信宿命的存在。否则,这个沼泽地一样的世界上,怎么会有徐志摩这样一个不湿鞋袜的人来走一遭呢?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徐志摩受拜伦、雪莱、济慈影响很深,一生也如同他们一样热切地追寻着自己的理想。
B.徐志摩世故圆滑,但执著地追求理想,沉醉于自己编织的梦中,不像是纯粹的中国人。
C.徐志摩生活在一个错乱的时代,困苦的现实一天天地将他的激情消磨殆尽。
D.徐志摩后期认识到诗歌的局限性,它并没有足够的力量能肩负起世上的种种累赘。

E.徐志摩一生追求美而未成,心里非常失望和痛苦,《云游》就是为表达这种心境而写的。
(2)文中第三段画线部分在语言上有何特色?
(3)作者在文中多处引用徐志摩的诗文,请简要分析这些引用的作用。
(4)作者认为,徐志摩在沼泽似的世上走了一遭,但是鞋袜未湿。你赞同作者的观点吗?请谈谈你的看法。

  • 更新:202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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