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世纪90年代初,法国国民议会取消监禁专制授权令,否定了家长或家族可不经审讯就将孩子投进监狱的做法;国民议会还规定,由新建立的家事评议庭专司听审父母和20岁以下子女的争讼,21岁的家庭成员不分男女,不再受父权的管辖控制。上述内容体现了( )
个人意志即个人权利
个人与国家间的契约关系
男女的政治地位平等
家族利益凌驾于国家利益
1911年10月,黄兴发电报给袁世凯,希望他能赞成共和:“明公之才,高出兴万万。以拿破仑、华盛顿之资格出而建拿破仑、华盛顿之事功,即南北各省当局,亦无不拱手听命者。”事实上,袁世凯与拿破仑、华盛顿有本质区别,最根本的一点是:
马士的《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说到:《辛丑条约》签订后,中国“已经达到了一个国家地位非常低落的阶段,低到只是保持了独立主权国家的极少的属性地步了。”《辛丑条约》中最能印证马士这一论述的条款是:
1894年,外国资本在中国经营的近代工业的投资总额约为2800万元,到1914年,外国在华工业投资总额约为1106万美元,较1894年前扩张了近8倍,各国纷纷扩大在华资本的所谓“法律”依据是:
据《简明广东史》记载,1846年,广州进口货物价值(不含鸦片)12,390,213元,比1837年减少33.2%,出口降至23,198,493元,比1837年减少35.7%。导致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
国学大师王国维在《观堂集林》中,用一句话精辟地概括了清代的学风:“国初之学大,乾嘉之学精,而道咸以降之学新。”材料中的“道咸以降之学新”,主要“新”在: